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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城市低保标准一年两次提标

来源:耒阳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12-31

“城市低保是今年第二次提高标准了,感谢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持续关心关爱,让我们对未来的生活更有信心了。”蔡子池街道牌楼社区伍大娘在领取本月城市低保金后激动地告诉笔者。

12月中旬,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入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湘民发〔2020〕34号),以及衡阳市人民政府朱健市长的批示精神,经研究,耒阳市决定再次提高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以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5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4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715元/月提高到780元/月,新标准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政策第一时间落实到位,耒阳市人民政府要求民政、财政部门于12月份按照新保障标准将保障资金发放到户,此次提标是该市继今年1月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后,第二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耒阳市民政局  王小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