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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衡阳市民政局预算说明

来源:财务科发布时间:2017-02-15

  一、市民政局基本情况 

  1、人员与编制情况:市民政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2个,实际在职50个,机关事业编3个,实际在职3个,全额事业编制31个,实际在职共25个。局机关共有人员131人(含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0)。 

2、职责情况:市民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行政机关。主要担负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等四大职能。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老龄、老区开发、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等重要职责。现有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34个,其中内设职能科室15个,直管事业单位4个,直属事业单位14个,代管单位1个。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直管社会救助管理处、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慈善总会办公室、福彩发行中心,代管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公开范围:市民政局机关、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民政医院、市军用供应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蒸湘南路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船山休养所、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巷荫岭休养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立新休养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石坳休养所等15个单位。 

  三、市民政局收入情况:预算收入为16964.2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6941.67万元; 

2、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119万元;

3、政府性基金拨款1086.08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00万元;

5、经营收入2476.60万元;

6、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561.98万元

7、 其他收入1678.91万元。 

四、市民政局预算支出总计16964.2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041.66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052.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2.95万元;

4、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136.09万元;

5、其它资本性支出851.50 万元;

6、其他支出30.00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为236.50万元,其中车辆运行及维修费为46.0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90.50万元,较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3.5%,主要是新增两台业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