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殡仪馆发布时间:2021-02-22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衡阳市殡仪馆是财政差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衡阳市民政局,本单位属市二级财政预算单位,单位所在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梽木村。按国家二级殡仪馆标准建设,秉承“公益、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坚持“丧属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倡导“文明祭祀、生态安葬”的新型殡葬文化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便民殡葬、惠民殡葬,倾心打造殡葬行业新品牌。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
(二)负责承办尸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及悼念活动的组织安排等服务性工作。
(三)负责公墓的建设和经营。
(四)负责馆内安全保卫工作。
(五)宣传殡葬政策,推进殡葬改革,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6部3室,即:业务部、公墓部、火化收敛部、后勤部、设施设备部、市场服务部、财务室、办公室、纪检室。机构人员情况: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65名,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51人,退休人员23人,属市二级财政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9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3.0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93.0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93.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收入数为3293.09万元,比上年减少12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3.09万元,比上年减少178.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同比减少。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50万元,比上年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征缴数增加。2021年度本单位预算支出数为3293.09万元,比上年减少128.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5.2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事业消耗性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000万元。其中:修缮及装修工程605万元、其他设备安装工程40万元、其他服务1160万元、其他货物及商品19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0,100平方米;公务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业务用车5辆、一般便民服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3.09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2021年财政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八)其他事项:无。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公开表1 | |||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943.09 | 一、基本支出 | 3293.09 |
经费拨款 | 393.09 | 工资福利支出 | 1181.70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550.00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02.60 |
二、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收入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79 | |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2,350.00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五、经营收入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 债务利息支出 | ||
七、附属单位缴款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八、其他收入 | 基本建设支出 | ||
其他支出 | |||
三、经营支出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其他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3,293.0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293.09 |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七、结余分配 | ||
十、上年结转(结余) | 八、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3,293.09 | 支 出 总 计 | 3,293.09 |
预算公开表2 |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 单位代码 | 科目名称(单位)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 经营收入 | 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缴款 | 其他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转(结余)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经费拨款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3,293.09 | 943.09 | 393.09 | 550.00 | 2,350.00 | ||||||||||||
091009 | 衡阳市殡仪馆 | 3,293.09 | 943.09 | 393.09 | 550.00 | 2,350.00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22.00 | 47.37 | 47.37 | 74.63 | ||||||||||
208 | 10 | 04 | 殡葬 | 2,901.09 | 895.72 | 345.72 | 550.00 | 2,005.37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75.00 | 75.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95.00 | 195.00 |
预算公开表3 | |||||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 单位代码 | 科目名称(单位) | 总计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 1 |
合计 | 3,293.09 | ||||
091009 | 衡阳市殡仪馆 | 3,293.09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22.00 | |
208 | 10 | 04 | 殡葬 | 2,901.09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75.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95.00 |
预算公开表4 | |||
财政拨款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943.0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经费拨款 | 393.09 | 二、国防支出 |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550.00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
四、教育支出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43.09 |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八、预备费 | |||
十九、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其他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943.09 | 支 出 总 计 | 943.09 |
预算公开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 总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 1 | 2 | 6 |
合计 | 943.09 | 943.09 | |||||
091009 | 衡阳市殡仪馆 | 943.09 | 943.09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7.37 | 47.37 | ||
208 | 10 | 04 | 殡葬 | 895.72 | 895.72 |
附表2-6 | 预算公开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金额 | |
总计 | 943.09 | |
工资福利支出 | 小计 | 837.07 |
基本工资 | 174.57 | |
津贴补贴 | 14.28 | |
奖金 | 22.34 | |
绩效工资 | 383.00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7.37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住房公积金 | ||
医疗费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95.51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小计 | 97.23 |
办公费 | 5.00 | |
印刷费 | 8.00 | |
咨询费 | ||
手续费 | ||
水费 | 10.00 | |
电费 | 15.00 | |
邮电费 | ||
取暖费 | ||
物业管理费 | 15.00 | |
差旅费 | 6.86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维修(护)费 | ||
租赁费 | ||
会议费 | 3.13 | |
培训费 | 2.00 | |
公务接待费 | ||
专用材料费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被装购置费 | |
专用燃料费 | 5.00 | |
劳务费 | ||
委托业务费 | ||
工会经费 | 27.24 | |
福利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其他交通费用 |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小计 | 8.79 |
离休费 | ||
退休费 | ||
退职(役)费 | ||
抚恤金 | ||
生活补助 | ||
救济费 | ||
医疗费 | ||
助学金 | ||
奖励金 | 4.31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4.48 |
附表2-7 | 预算公开表7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 ||
单位:万元 | ||
政府经济分类 | 金额 | |
总计 | 943.09 |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小计 |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
社会保障缴费 | ||
住房公积金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小计 | |
办公经费 | ||
会议费 | ||
培训费 |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
委托业务费 | ||
公务接待费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维修(护)费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小计 | 934.30 |
工资福利支出 | 837.07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7.23 | |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小计 | 8.79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4.31 | |
助学金 |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离退休费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4.48 |
附表2-8 预算公开表8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功能科目 | 功能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此表如无数字则表示单位无该项支出 |
预算公开表9 | |
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附件3-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衡阳市殡仪馆 单位负责人(签名):戴应芳
部门名称 | 衡阳市殡仪馆 | ||||||
年度预算申请 | 资金总额:3293.09 万元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93.09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00万元 …… 其他资金: | 其中:基本支出:3293.09万元
项目支出: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主要职责承担殡葬事业服务经营性等工作: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2、负责承办尸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及悼念活动的组织安排等服务性工作;3、负责公墓建设和经营;4、负责馆内安全保卫工作;5、宣传殡改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任务1 | 加强殡葬管理,巩固火化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遗体接运、告别、火化、丧葬用品配套销售等优质服务,推进殡葬改革进程,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 1342.37万元 | 1342.37万元 | ||||
任务2 | 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 809万元 | 809万元 | ||||
任务3 | 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和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确保殡葬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 352万元 | 352万元 | ||||
任务4 | 保障单位90名工作人员正常办公。 | 789.72万元 | 789.72万元 | ||||
....... | |||||||
金额合计 | 3293.09万元 | 3293.09万元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加强殡葬管理,巩固火化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遗体接运、告别、火化、丧葬用品配套销售等优质服务,推进殡葬改革进程,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目标2: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目标3: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和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确保殡葬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目标4:保障单位90名工作人员正常办公。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单位90名工作人员正常办公 | 100% | ||||
全年组织集体公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 | 1次 | ||||||
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节地生态安葬征文、集中宣讲、集中撒散、江(河、湖)葬等生态安葬活动 | ≥1次 | ||||||
质量指标 | 节地生态安葬率达标 | 95%基本能保障当前市民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需要 | |||||
时效指标 | 完成的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基本支出 | 3293.09万元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改变旧的殡葬观念,节约殡葬成本,为规范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 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 ||||
社会效益指标 | 规范殡葬服务流程及殡葬服务行为,提高殡葬服务工作质量,积极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更好满足市民的治丧需求,形成良好的殡葬新风,维护社会稳定。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对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的作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作用 | 推广生态绿色殡葬观念,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燃烧纸质花圈、鞭炮、钱纸等行为,积极保护生态环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殡葬管理工作可持续运营,殡葬管理工作依据的政策能持续执行 | 积极推广全民普惠,倡导文明殡葬,提高火化率,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推进殡葬行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的满意度≥95% | |||||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
审核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审核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填表人(签名):唐新 联系电话:8637033 填表日期:2021年2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