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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7-01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围绕省厅“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加快民政法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工作任务,为衡阳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夯实了基础。

  一、围绕中心大局,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有力

  面对民政服务对象越来越广、涉及范围越来越宽,工作职能越来越多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自觉将民政事业置于全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进行思考和谋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民政转型发展新机遇,强化民政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作用,努力打造贴心民政。一是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扎实推进。今年,省政府首次将“新增养老床位建设”列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我们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科学定位,有序推进。制定下发了《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与各县市区签订了责任状,将指标任务进行了具体的细化分解,并加强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建设进程,截止6月底,我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选址工作已全面完成并陆续开工建设,1739张养老床位的考核任务已完成668张。二是社会救助转型升级。以贯彻国发45号文件为抓手,突出“法治救助”、“精准救助”主题,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由传统型、粗放型向精准型、规范型发展。2015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城区370元/月、县市3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区185元/月、县市165元/月。1-6月份,全市月均保障城市低保对象为7.34万户、11.1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6.1%,累计发放资金1.86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279.3元;全市月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为11.8万户、27.7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6%,累计发放资金1.95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117.4元,五保分散供养水平达到1450元/人。认真抓好低保整改,针对市人大调研低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以贯彻国发45号文件为抓手,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人大调研城乡低保工作的整改方案》,按照着眼重点、有序整改、扎实过细、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依法渐进、只退不进、动态管理的方式妥善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群体,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提升了城乡低保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救助工作机制,草拟了《低保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认定办法》,明确家庭收入及财产范畴、各类收入及财产核算及认定办法。进一步推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等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申请窗口,统一挂牌、统一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目前全市70%以上的乡镇(街道)完成机制建设。认真指导常宁市开展“救急难” 试点,为全面铺开探索经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三是减灾救灾工作积极主动。上半年,我市发生了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其中发生强降雨过程5轮,造成全市12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我们积极有效应对,第一时间查灾核灾和上报灾情,及时指导抗灾救灾,稳妥安置灾民,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加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度,解决城区社区创建经费2.3万元/个。加强防灾减灾宣传,联合市应急办等部门举办了“地震·消防”逃生综合应急演练暨“防灾减灾·应急常识”宣传周活动,增强公众识灾防灾避灾意识、提升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提高救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四是慈善工作稳步推进。开发推出“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慈善救助”、“温暖关爱失独家庭”三个新型慈善项目,出台《慈善义工管理暂行办法》,重磅推出“衡阳市企业和个人年度慈善排行榜”。半年来,共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00余万元。五是全面小康秉求实效。认真做好全面小康指标的监测统计工作,全市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2.72% ,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4.65%,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63%。

  二、围绕深化改革,社会治理能力更加凸显

  1、社区建设工作亮点纷呈。按照“以党建引领、靠服务升华、促居民自治”的要求,全面推进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一是科学规划社区整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社区 “两化两体系”建设,先后召开全市社区党建和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专项工作调度会等市级层面会议九次,在充分调研认证的基础上,拟制了《衡阳市社区整合实施方案》,确定市中心城区社区由原有191个整合为140个,减少比例达26.7%。目前,各城区(园区)社区整合工作已完成规划呈报、审批环节,正在抓紧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等后续工作。二是着力解决社区用房。按照二类、一类、大型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分别达到600㎡、800㎡、1000㎡的标准,全面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难题。对面积未达标的123个社区,采取开发商配建、改扩建、新建、利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腾退公房、改制企业提供、购买等多种方式解决。并成立由城区牵头、部门参与的专项清欠小组,集中清理开发商配建社区用房情况。三是全面规范社区形象。着眼抓亮点出特色,全面打造社区形象“衡阳模式”。公开征集社区外观形象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后,制定了《衡阳市社区形象手册》。编印了《社区“两化两体系”工作手册》,对社区内部功能布局进行完善规范。按照“雕刻样板、典型示范、以点促面、整体推进”的思路,重点建好14个600平方米、4个800平方米的社区达标样板房,推广先行试点的经验成果,推动全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整体达标。

  2、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有序。一是立足于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着力制度创新。今年,联合市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有力推进了全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为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立足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改革登记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对活跃于社区服务于基层群众但又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度;取消社会团体的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169家,其中市本级新增22家。三是立足于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健全培育政策。积极争取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争取到2014年度中央财政、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我市社会组织项目4个90万元,着力发挥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的功能作用,目前已进驻社会组织7家,现正在开展第二次招募活动,将遴选15-20家社会组织入驻。四是立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实施监管。强化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把初审关、审批关、监督关、年检关、执法关五关,及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五是立足于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已建立党组织74个,党员总数3308人;在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社会组织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3、双拥创建成效明显。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总揽,大力开展群众性双拥活动,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组织机构健全、社会氛围浓厚、政策法规落实、制度机制完善、军民共建经常的双拥生动局面,双拥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高位部署推动。市委、市政府将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作为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八城同创的重要内容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继去年成功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后,我市召开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下发《衡阳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实施方案》,对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及时调整完善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实行军地合署办公,驻衡各部队、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明确了具体的双拥工作联络员,健全完善了双拥工作网络,凝聚了双拥创建的强大合力。二是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积极向国家和湖南省双拥网投稿,大力宣扬我市双拥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通过衡阳电视台、衡阳日报社报道我市双拥工作,滚动播放双拥宣传标语,建设“双拥一条街”,在全社会营造出“拥政爱民、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三是军地共建活动经常。持续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组织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祭拜抗战英烈、向抗战老兵捐款以及演讲征文等活动,积极创建华菱衡钢、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蒸湘区联合新村社区、雨母山乡东阳村等4个双拥共建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四是涉军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开展免费职业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建设。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各类抚恤补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开展零散烈士墓保护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做好优抚数据的清理。军休干部“两项待遇” 全面落实到位。出台《衡阳市随军家属安置办法》,推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

  三、围绕提质增效,民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社会福利适度普惠。一是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为24294名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了补贴。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推动政府为所有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责任险。全市现有老年协会4356个,老年协会会员64万余名,其中农村基层老年协会3855个,覆盖率78.9%,城市社区老年协会501个,覆盖率90.6%。二是努力打造社会福利亮点。率先在省内推行了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形成具有衡阳特色的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目前,市福利院的标准化成果已初步形成,下一步将力争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作为企业标准正式确立。三是落实年度建设项目。积极申报2015年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落实衡阳市第二福利院、衡南县福利中心养护楼、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住院康复楼等重点资助项目。抓好老区扶贫项目的申报,协助做好“申苏”工作。四是加大福彩发行力度。截止6月,全市福彩销售突破2.2亿元。

  2、社会事务管理务实高效。一是殡葬改革持续推进。认真落实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高规格召开了2015年度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市殡葬改革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调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集中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开展了“文明祭祀、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文明祭扫、从我做起”现场签名等活动,形成良好的殡改工作氛围。二是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文明。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市城区殡葬服务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了《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和《清明节免费公交车告示》。为祭祀革命英烈活动免费提供黄丝带、心愿卡、鲜花祭祀“新三件” 600套,设立宣传服务点4个,受理市民咨询500人次,免费给市民提供祭祀“新三件”1万余套。三是婚姻登记亲民高效。严格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要求,规范登记程序,开展“群众满意窗口”建设活动,树立了热情廉洁、亲民高效的窗口形象。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3693对,离婚登记6115对,没有出现一例违规操作现象。四是救助管理更趋主动。今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683人次。及时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通过“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帮助流浪孩子回校园”活动,使26名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返校上学。五是区划地名工作扎实有效。做好全市乡镇区划调整前期准备工作,推广祁东县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衡阳县合村工作经验。稳步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基本形成衡阳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启动1条市级边界、5条县级边界联检工作。

  3、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民政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梳理现有的行政职权和行政责任,依法科学界定权力和责任边界,对梳理出来的行政职权和行政责任,逐项列明依据,建立权力、责任两个清单制度,现已由衡阳市人民政府对外公布。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为目标,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二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举办了有各城区和社会组织成员300多人参与的2015“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五大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对社会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在全市营造了认识、理解、尊重、接纳社会工作人才的良好氛围。宣传发动和组织全市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今年我市报考总人数为1537人,超过前几年的总和,全省排名第二。并与5月23日至25日,在市委党校分初、中级班举办了考前培训。共计培训人员460人。三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我们历来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在“5·25”河南鲁山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我局迅速反应,紧急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并联合市公安局下发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与市公安消防支队组成6个联合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福利、救助等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为整治重点,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四是民政信息宣传有力。注重收集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亮点、网络舆情,捕捉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信息,编印《衡阳民政》8期,衡阳晚报持续刊发《民政民生专栏》52期。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民政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信访工单。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民政事业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市委书记李亿龙多次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并专题调研全市社区工作;周海兵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社区整合工作,并主持召开中心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工作调度会,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问题。市财政、国土、发改、房产、人社等部门在资金、项目建设和经济比对机制建设上给予了大力支持。省民政厅段林毅厅长、陈慈英副厅长、陈毅华主任来衡指导民政工作,在资金、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倾斜,截至到6月底,共争取上级民政资金9.82亿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多次研究民政工作,帮助解决民政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对照省厅年初下发的重点工作评估任务,我们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在下半年里,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养老服务事业方面

  1、加快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加强与各县市区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高质完成1739张养老床位的建设任务。

  2、加快养老事业发展政策创制。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省政府民生实事考核任务为契机,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在年内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及医养融合发展等政策。

  3、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完成市福利院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现考核验收为目标,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在全市的普及与应用,努力塑造养老服务行业品牌;以实施年度项目建设,完善福利机构年检工作机制,加强福利机构制度建设、服务保障与管理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等为手段,确保福利机构安全、规范运行。

  4、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按照《湖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相应试点工作,指导市福利院实施养老服务公办民营,努力打造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居家养老服务12349信息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平台。

  5、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方案》,努力构建层级分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医疗养老服务体系;结合社区整合及其平台建设,在城镇社区广泛建立集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中心或站所。

  (二)社会救助方面

  1、抓好常宁市“救急难”试点工作。抓好指导协调、跟踪工作进度,力争为全市“救急难”提供好的参观现场和工作经验。做好全市社会救助暨“救急难”现场会在常宁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2、出台《低保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认定办法》。明确家庭收入及财产范畴、各类收入及财产核算及认定办法,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度,逐步改变现行的农村低保按保障率确定保障人数的做法。

  3、加强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机制建设。做好信息核对机制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底前市、县两级全面开展信息核对工作。

  4、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灾情会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三)双拥优抚安置方面

  1、扎实抓好各项双拥创建工作。继续舞好双拥龙头,全力做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各项迎检工作,确保一举创建成功;扎实开展“八一”建军节、纪念抗战70周年系列拥军活动;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让双拥工作进军营、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积极开展“走边防、联基层、暖兵心”活动,走访慰问辖区内偏远基层部队和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衡阳籍官兵亲属。

  2、不断加强优待抚恤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稳步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推进优抚安置对象数据及各项保障经费规范化管理;扎实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着力化解优抚工作的新矛盾、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3、着力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任务,及时足额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完成残疾士兵移交工作;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做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达100%,教育培训合格率、获证率、就业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双带双促”活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军供保障工作。

  (四)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方面

  1、统筹推进县市区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展社区“两化两体系”专项督查,抓好社区样本房建设,确保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时间节点完成全市社区整合和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工作,力争为全省的社区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2、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湘办发[2014]7号文件,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对社会组织提供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根据湘组发[2014]3号文件要求,以及借鉴外地市做法,明确社会组织党工委的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做事,有经费作保障。

  (五)社会事务方面

  1、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抓好殡葬队伍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行风建设。适时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范围,实行城乡居民全覆盖。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清理整治非法墓地。在农村乡镇逐步建立一批公益性墓地。继续深化殡葬主题宣传,加大殡改执法力度,巩固和扩大殡葬改革成果。

  2、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对衡阳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进行专家评审。完成市、县两级界线年检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并乡(镇)合村工作。

  3 、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象拓展工作,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打造成民政部门救助未成年人的“温馨港湾”。加大对县级救助站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救助管理规程,抓好救助站内部管理和安全工作管理,始终紧绷安全保障这根弦,树立好社会事务窗口单位形象。

  4、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抓好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从1990年开始)。开展婚姻登记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结婚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对婚登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婚登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