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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14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5年打算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2-09

  一、总结2014,民政工作在改革创新中转型发展

  2014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思路,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扎实推进转型民政建设,各方面工作展示了新气象,取得了新业绩,社会救助管理、社会治理创新、殡葬改革、公益慈善、双拥创建等工作亮点纷呈,全市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的突破,在全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我局获评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军休、双拥、为民办实事、新闻宣传等多个单项工作在全省评先。

  (一)坚持民生为大,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维护广大民政对象的基本权益作为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努力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共享。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统筹、牵头的职能作用,为困难群众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全市“五区”和耒阳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 3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85元/月;其他县(市)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3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165元/月。全市城市低保月均保障11.99万人,月人均救助278.8元。农村低保月均保障28.7万人,月人均救助123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年标准分别达到2770元和6063元,完成17所敬老院新建任务,新增床位数945张。探索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53万人次。南岳区加快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大幅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城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差距逐步缩小。建立社会救助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了监督检查、统筹协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物价联动等5项机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完善投诉举报、年检年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抽查等制度;市、县两级都建立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市70%以上的乡镇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市、县两级落实了信息比对机制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绝大多数的县开展了信息比对工作,衡南县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数据申报管理系统”,实现了县、乡两级数据即时互通。全市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我市低保整改工作经验进行了重点报道,雁峰、石鼓将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特殊群体稳妥地清退出低保。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蒸湘区探索开展临时救助试点。倾情关爱困境儿童,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对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管理,全市共为7489名困境儿童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年为1213名机构养育孤儿、4039名散居孤儿发放生活费3500余万元。全面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全市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紧急救助受灾群众,全年共争取救灾资金3230余万元,紧急转移安置3.99万人次,确保受灾群众在12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成功创建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面推行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深入推进农房保险试点。大力发展慈善救助,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慈善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全年募集善款突破1300万元。加强慈善组织建设,衡山、常宁、蒸湘等县(市)区成立了慈善会。组织开展“衡阳慈善奖”评选,成功推出“关爱抗战老兵”、“温暖校园”等新型慈善项目,慈善救助惠及更多特困群众。

  (二)构建和谐之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进程。重新制定公布了全市村务公开目录,切实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和自治功能,全市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到94.45%,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2.47%。圆满完成了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衡山县荣获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县,“衡山经验” 被湖南日报典型推介。加大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力度。石鼓区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范畴,区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重点保障,对购买和新改扩建自有产权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资金总额不超过55万元的,财政包干负责;对纳入达标升级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按照5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装修费;对租用社区办公用房的,按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助。推进和谐社区和农村社区示范建设。耒阳市金盆社区被评为全市唯一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市共直接登记社会组织21个。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建立了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探索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试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 着眼军民融合,涉军服务保障整体提升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军地双方,加大难题破解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和发展了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涉军服务保障工作得到省厅的充分认可,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以争创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统揽,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攻重点破难点、铸品牌创特色、促融合塑形象”的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军民共建活动,军地双方互办实事互解实难,取得了丰硕成果, 我市成功创建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实现了医疗保障待遇、伤残评定、重点优抚对象住房等方面的“百分之百落实”,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稳定。加大退伍安置工作力度,市委市政府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市直单位绩效考核的内容,全市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8%。衡东县加快安置遗留问题清零,一次性安置了2007—2010年的102名城镇退伍兵。继续推动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全市设立9个教育培训点,共培训1836人,已全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市退役军人中深入开展“双带双促”活动,建设了我市首批23个“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认真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全年共接收军休人员119人,接收安置率达到100%。立新军休所、蒸湘南路服务站被评为全省首批五星级军休站所。

  (四)提高为民水平,民政公共服务更加完善

  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探索推进社区日间照料和老年人互助养老等服务模式。全市新建了288所农村幸福院,新增日间照料养老服务场所17个,新增日间照料床位366张。衡阳县荣获全省农村幸福院建设示范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实施失能困难老人社会化服务工作,全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56.2%。全面推进殡葬改革,我市城区搭设灵棚治丧现象基本杜绝,城区火化率由上年的45%提高至80%,石鼓区火化率达到100%,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现场推介“衡阳殡改经验”。继中心城区之后,常宁、衡阳、衡东等县(市)及时启动了殡改工作,常宁荣获全省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积极探索并乡合村改革,祁东县率先开展乡镇合并试点,该县由原来的23个乡镇合并为20个;衡阳县井头镇、长安乡率先试点村级合并并获得成功。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耒阳市被中国地名文化保护促进会确认为“千年古县”,并拍摄成专题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宣传播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珠晖区获评“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加大福彩发行力度,全市福彩销售突破4亿元,耒阳市完成福彩销售5500万元,较上年增幅75%,位列全市各县市区首位。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全年新建和改扩建了敬老院、殡仪馆、烈士陵园、福利院、军休所等基础设施,民政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五)夯实发展基础,民政自身能力显著增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高效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三级备案制、集体研究制、专项监察制、专户核算制、情况通报制及限期整改制,确保专款专用。积极推进民政廉政建设,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平台。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深入推进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民政宣传工作,突出正面宣传为主,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延伸宣传触角,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高质量的宣传,强化网络舆论引导,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传播民政好声音,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衡山县被评为全省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过去的一年,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开拓创新,励精图治的一年,是衡阳民政深化改革,整体提升的一年,同时也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倾情关怀、鼎力支持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将民政事业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市委书记李亿龙多次听取民政工作汇报,亲赴湛江慰问“衡阳舰”官兵;市长周海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民政工作;市纪委书记包昌林前来我局开展调研;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11次研究民政有关工作,解决了民政发展中的“一揽子”具体问题。市财政、国土、发改、房产、人社等部门在资金、项目建设和经济比对机制建设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林毅厅长两次来衡指导民政工作,在资金、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倾斜,全年共争取上级民政资金15.11亿元,超过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的九分之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多次研究民政工作,帮助解决民政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可以说,民政工作的点滴进步和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省厅、市委市政府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关心,离不开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和密切配合,更离不开全体民政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所有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全市民政系统的广大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民政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与问题。精细化管理还有待加强,人民群众反映社会救助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依然存在;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社会养老、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的改革步子不大、推进不快;市场观念淡薄,市场在民政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民政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还有待加强;法治意识不浓,民政法治体系不健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谋求重点突破,推动衡阳民政事业科学转型。

  二、谋划2015,法治引领民政事业转型升级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 “十二五”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年,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适应新常态,谋划新发展,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力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升级。

  2015年的民政工作,市局下发的《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作了具体安排,下面,我着重强调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深化民政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要趁热打铁,乘势而上。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增强改革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的新要求。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继续深化民政改革,提高创新发展水平,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村(居)议事机制建设、救灾减灾能力建设、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创新慈善事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14项牵头改革及协同改革任务。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省、市确定的民政领域改革的目标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将各项民政改革任务主动融入当地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切实增强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与当地深改办对接,超前谋划改革举措,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各项改革。

  (二)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树立法治思维,加强法治保障,是新形势下履行民政职能的必然要求。要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为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今年市局将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方面出台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出台配套的政策文件。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民政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坚决防止主观臆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要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市局将组织对2-3件民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全面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全市民政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全市民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县市区建立民政法制机构,配备专业化人才工作队伍。

  (三)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突出“法治救助”、“精准救助”主题,继续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加强社会救助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今年将出台《衡阳市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低保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认定办法》等文件。狠抓“精准救助”,完善低保标准量化确定办法;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将社会救助相关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低保对象核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率。加强救助能力建设,市、县两级要全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并实现议事协调机构常态化运转;加强核对机构建设,七个县市和南岳区都要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完善基层服务平台,各县市区要督促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 ,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员力量。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全市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年标准不低于290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逐步提高。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要大力推进综合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减灾救灾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救急难、托底线的重要基础作用,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新模式。继续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争创建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救灾精细化管理,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四)加大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民政部门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部门之一,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梳理相关任务事项,改革创新供给方式,提升民政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今年,省政府首次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对市、县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市局将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出台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项目的实施办法,将考核指标和责任分解到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公办福利院、老年公寓,农村敬老院,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和农村幸福院等建设项目,确保全面完成新增养老床位的考核指标。要加强养老服务业的制度建设,推动出台《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资助机制,依法开展养老机构许可和日常管理。要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完成标准体系的制作,争取通过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的考核验收。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继续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争取80%以上的村、95%以上的社区建立老年协会组织。落实孤儿保障制度,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适度扩大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加强区划地名工作。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积极稳妥完成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全面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成1条市级界线和5条县级界线的联检,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和平安边界建设。继续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全市100%的县市区要全部开展殡改工作;加大殡改执法力度,开展非法墓地、医院太平间、非殡仪服务车辆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惠民殡葬政策的覆盖面;提高火化率,力争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取得新成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加强婚登、收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持续推动慈善事业发展。重点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依托外地衡阳商会,争取外部慈善资源,做大慈善基金;新推特困家庭大病救助、困难军人家庭救助、失独家庭救助三大项目,开展“衡阳慈善榜”评选活动,做强慈善影响;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实现县市区慈善会全覆盖,强化内部管理,推动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做实慈善公信力。创新福彩发行管理,完成4.8亿元发行任务,切实加强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有序。

  (五)加快社会治理创新。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进我市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做好社区整合和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升级达标工作。加快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社区全覆盖。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开展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全面清理和规范,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研究出台加强村(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活动。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村(居)事务民主监督。建立村(社区)干部分级培训制度,继续做好“展璞计划”参训工作。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深化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公布《衡阳市社会组织登记指引》、《衡阳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指引》,出台《关于推进衡阳市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的意见》,联合市财政出台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社会组织反腐倡廉规定等文件,强化法治保障。落实直接登记办法,探索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做好已成立的四类社会组织过渡期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政社分开、行政脱钩,严格控制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等经济类社会组织兼职。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在12个县市区全面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配合编制、财政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名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快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争取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办法》,各县市区要尽快出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民政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设置和民办社工机构开发力度,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筹建社会工作行业协会,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六)强化涉军服务保障。我市是驻军大市、兵员大市。当前,受社会多方因素影响,我市复退军人串联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给我市的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压力。今年,省厅将退伍军人维稳纳入了对市州、县市区的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好信访维稳责任,站在维护全市军政军民大团结的高度,把退伍军人维稳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少讲客观原因,多想管用办法,少讲存在困难,多做扎实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和揩稳定。要继续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舞好双拥龙头,丰富“双带双促”活动载体,提升涉军服务保障水平。要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待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康复疗养、医疗巡诊等关爱活动。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全面完成零散烈士墓保护扫尾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安排好抗战胜利70周年、烈士纪念日等纪念活动。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快“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建设,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认真做好军休工作,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完成接收安置工作,创新优化服务管理,提升军休服务保障水平。

  (七)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民政自身能力建设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支撑。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在机构改革中配齐配强县、乡两级民政工作力量。在经济增速放缓、经济增量下降的新常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对民政民生投入的优先保障。要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努力争取更多的重点民政项目纳入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各县市区要全面梳理“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做好规划执行的扫尾工作,确保完成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要加大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广大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腐败行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下大力气整治 “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常态化。要加强民政宣传信息力度,做好民政舆情引导工作。要加强民政信访工作,坚持依法办理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三、增强四种意识,推动新常态下民政事业新发展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着诸多新课题。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被赋予了更多更艰巨的职责任务。新常态下民政工作要实现新发展,就必须增强四种意识。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准确研判民政事业面临的宏观大势,主动站位全市大局,跳出民政看民政,跳出民政抓民政,主动站在党委政府的角度去想问题、办事情,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将民政工作融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去思考和谋划,统筹协调部门力量,有效聚合发展资源,合力推动民政发展,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二是增强法治意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改变以往凭经验办事的惯性做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形成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按程序办事的民政部门履职新常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要增强改革意识。适应新常态,关键是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是破解难题的重要法宝,推进工作的强劲引擎,发展事业的不竭动力。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民政工作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推进改革,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举措,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突破障碍,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四是要增强担当意识。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可能会面临更多压力,民政部门兜底保障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为民情怀,增强重任在肩的担当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重视社会大局稳定。

  同志们,做好新常态下的民政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履行民政为民的各项职能,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衡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