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救助处发布时间:2016-05-18
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
工作简报
第1期
衡阳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本期目录
●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经验推介会,推介衡阳县经验
●常宁市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
●耒阳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
●蒸湘区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
●白沙工业园召开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会议
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
农村低保清理经验推介会,推介衡阳县经验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会议精神,推进全市农村低保清理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5月9日,市民政局在衡阳县组织召开了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经验推介会,各县、市民政局分管社会救助副局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首先听取了衡阳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和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经验介绍。据衡阳县民政局局长许耀新介绍,衡阳县作为省、市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试点县,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衡阳县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同时结合城乡低保现状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助推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并在县委农村工作会上专题安排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出台了《衡阳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了《衡阳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广泛政策宣传。县、乡、村三级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在乡镇、村组张贴政策宣传公告、悬挂宣传横幅,对城乡低保清理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社会救助法规、文件,现场解答工作中的难点和疑惑问题。三是创新认定手段。将现有低保享受对象清零,全部重新评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审批结果公示”的程序,强化各部门工作之间的分工合作和统筹衔接,形成信息共享。四是严格督查指导。由县民政局成立7个督查工作组,按照不低于30%的村进行抽查。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衡阳县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乡镇作为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入户调查不实,初审把关不严,应保未保、不该保障的对象给予保障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对已抽查的村(社区)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对申请对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严格依照《办法》追究责任。
会议由市社会救助处主任陈楚颖主持,衡阳县政府副县长王致伟参加会议并作了发言。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福顺在会上强调,各地要学习和借鉴衡阳县经验,加快农村低保清理和保障兜底对象认定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与会代表还参观了衡阳县长安乡,目前这项工作来势很好,部分乡镇已全部完成,其余乡镇已接近尾声,预计5月15日前可以全部结束,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年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36元。(衡阳县民政局供稿)
常宁市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兜底
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
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动员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常宁市民政局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常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常宁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民政部门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月10日,市政府召集民政、财政、公安、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上确定了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构。
5月11日,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街道、片区)乡镇(主任)长,乡镇(街道、片区)分管民政、扶贫工作的领导、派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参加会议,会上对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宣传发动。同时常宁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草拟了《常宁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孤儿清理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目前,常宁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已经全面铺开。(常宁市民政局供稿)
耒阳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农村
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
5月9日,耒阳市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对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研究同意:一是召开由乡镇书记、镇长参加的全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动员大会;二是成立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由民政、财政、扶贫、残联、人社、卫计、住建、房产、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认定小组;三是以政府名义出台《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的方案》和《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并将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四是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42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220元/月,社会兜底脱贫对象全额享受农村低保标准并上浮10%,其他低保对象家庭仍按月实行补差救助;提高全市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2900元/年提高到3200元/年。五是解决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经费。(耒阳市民政局供稿)
蒸湘区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兜底
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
4月26日蒸湘区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农村低保清理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成立了全区全面清理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蒸湘区全面清理农村低保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方案》。
5月5日下午,蒸湘区民政局牵头组织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及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开展全区清理农村低保及兜底脱贫对象认定业务知识培训,统一编印了清理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工作宣传资料、兜底脱贫对象认定表及统计表,为清理及认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全区组成5个工作组10个工作小组,从5月9日起,分别进驻全区32个行政村(以合并建制村前的村为单位), 指导镇(街道)对全区1713余户农村低保在保对象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6月15日完成农村低保清理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截至5月11日,全区共完成7个村232户在保对象及部分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对其中四类兜底保障对象进行了初步认定。(蒸湘区民政局供稿)
白沙工业园召开农村低保兜底脱贫
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会议
5月10日,白沙工业园召开了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专项会议。
会上对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全面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并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要全面排查,确保“应保尽保”、受助及时。街办成立工作小组,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入户的方式,将扶贫兜底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村重点核查四类对象:困境未成年人,一级二级残疾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或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的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和困境老年人家庭;二是规范程序,杜绝各类违规保。各村要对三类情况进行重点核查:一类是对本村财政供养对象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坚决予以取消。切实防止低保工作中“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的发生;二类是低保家庭中已经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跟踪其就业情况,一旦收入超标,及时退出低保;三类是每月对在册低保对象死亡人员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及时取消待遇,严防死亡人员吃低保现象。
园区社会事务局局长张朝辉,金龙坪街道书记刘植华,以及园区财政局,纪委,社会事务局,街道工作人员以及各管理处书记和专干参加了会议。(白沙工业园社会事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