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养老服务科发布时间:2025-12-12
为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维护养老机构及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的通知》(民办发〔2025〕9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湘民发〔2024〕38号)和《衡阳市民政局 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阳监管分局 关于推进养老机构预收资金存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银行自主申报,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资信状况、网点分布、服务水平、风控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定,现将可承接本市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预收费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
7、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9、 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承接本市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预收费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将根据市场需求、客户满意度、服务民政部门情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特此公告。
衡阳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