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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9-07-24

衡阳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0年,1997年增设衡阳市儿童福利院,位于雁峰区湘江乡高兴村。全院占地78.77亩,总建筑面积18356平方米,床位434张。主要承担城区“三无”老人、残疾人、弃婴(儿)收养与社会老人寄养的社会职能,并为他们提供养育、护理、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等服务。现有工作人员215人(其中正式职工40人,临聘人员179人),服务对象247人,其中孤残儿童138名,占服务对象总数的56%,且95%以上为病残儿童。

多年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福利院坚持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服务对象全方位专业服务为中心,以服务对象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努力满足服务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理想家园

近十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支持帮助下,福利院院实现了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先后建成了国家“蓝天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大楼及生活服务中心、“养老示范楼”,完善了院区内园林、消防通道、管网等方面的现代化建设,开通了自来水和天然气;开设了青年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希望农场)、大型户外游乐场、游泳池、运动场。福利院综合环境取得较大改善,老人、孩子“家”的氛围日趋浓厚。

健康乐园

目前,福利院院供养模式实现了从传统养育模式过渡为“养、治、康、教”多元化、全方位服务相结合的科学供养模式。引入了“类家庭”式养育模式,按“家庭”为单元设班室,院外小区开设“社区家庭”,结合家庭寄养模式,分年龄阶段、性别、残疾程度、受教育情况分别安置,让孩子们在“家”的氛围中快乐成长。

专业服务方面,福利院把康复、医疗、教育服务结合起来,通过申报省民政厅“明天计划”手术项目、设立专业康复室、建设脑瘫儿童康复基地、打造专业医护人才队伍等方式,较好满足了服务对象日常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的需求,治愈的服务对象每年在数名至十余名不等,实现了“应治尽治”,没有出现非正常死亡的情况,近年来通过康复后得以“回归”家庭的孩子达到50余名以上。2017年,福利院通过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支持,引入儿童心理健康项目、大同社工合作项目,以“面向全体、突出个体”为目标,构建“1+4”大服务格局,由社工部牵头,成立由社工、心理咨询师、护士等专技人员组成的社工小组,为全院孤残儿童提供分层分类服务,推动院内社工“养治康教”服务流程整体性重塑,形成资源合力,实现精准服务。有效促进了孤残儿童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逐梦校园

始终坚持福利院的弱势群体与正常家庭孩子一样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一方面,积极努力地为学龄阶段的残障孩子争取接受“普教”的机会,除安排就近入学外,在院内开展特殊教育服务,争取市特教学校“送教上门”服务,让行动不便的孤残儿童在院内接受教育服务。另一方面,针对大龄青年开设了希望农场、手工技能培训班对其培训劳动技能,积极争取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支持进行就业培训。

通过多年努力,先后荣获了“全省民政系统管理服务先进单位”、“市青少年维权示范岗”、“衡阳市慈善组织奖”、“全国‘明天计划’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涉外送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雁峰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衡阳市文明1星、2星、3星单位”。

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政府的帮助和支持,离不开一代代福利人的执着和付出,离不开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的反哺。全院工作人员将不断凝聚合力,努力把福利院建设成为湘南“最美福利院”和文明服务、孝亲文化辐射基地,为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打造“最美地级市”贡献力量。

地址:雁峰区园林路易家塘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