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7-09-04
关于衡阳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谢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劳动报酬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工作,也十分关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保持了适度增长趋势,并建立了工资增长机制。
(一)适时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2015年底,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定《衡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衡组通〔2015〕68号),对社区专职工作者选配、待遇、管理和考核等作了规范,在工资待遇方面,将原有仅工资一项的单一工资结构调整为由基本工资、年限补贴、职称工资和绩效奖金和社会保险等五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调整为社区主干220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2000元/月,实际平均增加550元以上。此次调整从2016年1月起算,按照市政府“三年一调”的要求,距上次2013年6月调整时间提前了半年调标。考虑到社区工作的实际,近期,经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对绩效奖金部分作了补充规定:
1、平时绩效。将原规定绩效奖金由年终一次性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年度考核优秀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数的15%),增发全年绩效奖金的15%。
2、年终考核奖。对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社区正职2200元、其他人员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3、文明样板社区奖。拟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文明样板社区创建评比,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文明样板社区奖励,奖金可发放到人。
(二)及时调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根据湘社发〔2016〕21号文件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可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缴纳养老保险,享受相应退休待遇。此前按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办法参保的,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接续具体办法待省里文件出台后再执行。新进人员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同时,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市人社局每年都及时调整增加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确保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退休待遇不受影响。
二、关于社区经费投入问题
2014年底以来,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打响了社区建设的攻坚战。中心城区率先启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刷新社区“衡阳模式”的里程碑意义,社区基础设施、治理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均取得实质性突破,形成了资源整合、建设铺路、财政兜底、专业引领、居民融入的社区发展新架构。其中,市、区两级不惜财力、加大投入,为“两化两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社区运转经费大幅递增。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5年的社区运转经费标准为25万元,以后每年增加5万元,到2020年达到省定小康社会的财政保障指标。近年来,我市逐年提高社区运转经费标准,2011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依次调整为12.5万元、 16.5万元、 20.5万元、30万元,2016年财政预算为40万元,在省内仅次于长沙市,提前达到小康社会社区运转保障水平。在确定具体标准时,市财政局要求每个区根据社区分类进行区别安排资金,市民政局的指导性意见为:按照大型、一类、二类、三类社区拉开档次,社区运转经费(含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中的工作经费部分也应按社区类别区别对待,使经费保障标准与社区工作需要相适应。
(二)其它专项资金保障有力。在保证预算经费的基础上,我市还积极安排和落实其它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建设。1、省厅下达的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2014年、2015年分别投入290万元、 296万元用于社区扶持公共就业服务。2、市本级从就业专项资金中配套安排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经费,2014年、2015年分别为273万元、207万元。3、从省、市福彩公益金中安排社区公益建设项目,2014年、2015年分别为229万元和348万元。
三、关于为社区减负问题
针对社区人力、物力、财力有限,且承担政府部门赋予的公共事务较多的实际,为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荷和经济负担,重点从两方面切入:
(一)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选配工作。衡组通〔2015〕68号文件明确规定,按照“每400户(或1500人)常住居民配备1名专职工作者”的标准,合理控制社区专职工作者职数,且须经公开招考和政策性安置两种途径进入,其余人员由各城区自行消化。同时要求,为保证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利益,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不得从社区运转资金中列支。
(二)实行公共事务准入制度。目前,各县市区已制定社区公共事务目录,在保证运转经费、惠民项目资金的使用率上初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社区公共事务目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市级层面还将制定出台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切实为社区减负。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民政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