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4文档来源:掌上衡阳客户端
10月12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雁峰区农业农村局一道,在蒸湘区渔政码头开展了生态修复补偿增殖放流活动,执法人员依法对三名违规垂钓当事人购买的青鱼、草鱼、鳙鱼、鲢鱼等1500尾鱼苗进行了放流。 当日上午9时许,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雁峰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乘坐渔政执法船,在渔政码头水域将充氧袋内的鱼苗放入水中。放流活动中,渔政执法人员向现场市民群众宣传讲解常见的禁用渔具和“电、毒、炸”等涉渔刑事案件,提高禁渔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的禁渔观念。 据了解,10月8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业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逻时发现,三名当事人在雁峰区湘江中航白沙湾水域使用“海竿阵”违规垂钓,执法人员现场没收海竿9根。“海竿阵”违规垂钓破坏湘江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导致渔业资源日趋减少。经执法人员释法说理,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经多次磋商,当事人表示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三名当事人共同出资500元,购买青鱼、草鱼、鳙鱼、鲢鱼等鱼苗1500尾,用于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增殖放流,对湘江水域渔业资源进行修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生态修复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在打击违规垂钓的同时,使受损害的生态环境资源得到补偿和修复,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要从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江河生态的角度出发,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违规垂钓,以实际行动,切实守护好湘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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