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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05文档来源: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作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周密安排、紧密部署、严密推进,切实抓好抓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局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从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高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诗真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卢正世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材料撰写等各项工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下发了《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5个问题细化为33个具体问题。三是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局党委负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履行具体整改事项的牵头责任。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调度会、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以担当精神、负责态度、精准措施抓整改。把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为一个个具体问题,把巡察提出的建议分解为一项项具体举措,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并强化跟踪督办、狠抓落实,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做好结合文章,转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做到“三个结合”,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与农业农村工作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各项成果体现到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上来。

截至4月30日,巡察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期间交办的7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

1.班子分工不及时,领导责任缺失

正式出台分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和分管工作,形成了既各负其责又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对部分班子成员晋升了职级,吸纳1名副处实职年轻干部进入班子,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

2.统筹全局不够、党委领导作用不突出

强化党委班子作用,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提高局党委把方向、谋大局、抓统筹的能力和决策效率。对“三重一大”事项上党委会讨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系统、深入,党委会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点任务未进行专题研究”整改情况。每月组织1次党委中心组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每年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授课2次,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今年已邀请市委党校教育长唐云涛教授作了《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磅礴力量》专题宣讲;对粮食生产、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

“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发挥参谋助手、牵头抓总作用不够充分”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统筹抓总作用,提前谋划、积极推动全市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乡村振兴方面,国家、省级已经组建了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都是由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我市改革尚未到位,乡村振兴的职责划分还未明确,待明确后,我局将积极履行牵头管理责任,并按照改革职责职能分工抓好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在压实责任、统筹协调、严格监管三个重点方向发力,明确市县两级与各部门职责,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与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统筹协调,确保行政管理、检验检测、监督执法协同进行;启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合格证、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扎牢制度的“笼子”;全面推动农产品企业进驻互联网管理平台,实现主体名录、农资使用、质量控制、执法处置等信息“一张网”。粮食安全方面,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及时全面调研全市粮食生产实际,准确深入掌握全市粮食生产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

“对县市区农业农村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造成政策执行走形变样,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蒸湘区改厕、衡南县、耒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秸秆焚烧的问题已经作出说明。同时,举一反三,确保相关工作高质量推进。农村改厕方面,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全面推行“首厕过关制”,全方位确保改厕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扎实制定年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督促各县市区围绕市级明确的时间节点,制定项目建设方案、细化举措,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秸秆焚烧方面,根据职责,我局重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秸秆“五化”利用,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宣传、督导,强化农民秸秆不能焚烧的意识,督促村镇一级责任落实。配合市人大积极开展《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将秸秆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管党治党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廉洁风险防控乏力

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到位,党委未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没有深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下发了《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别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了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拟于5月上旬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改革后至今内部管理制度未修订完善”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公文、公章、会议、公车、公务接待、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工作邮箱和内部通讯录等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差旅费管理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

“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在专项资金分配上优亲厚友,对科室和二级机构监管不到位,二级机构仍然存在‘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情况,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情况。切实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守底线工作,严格抓好廉政建设。加强对各自分管部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上的管理制度,避免出现人为因素。制定了新的财务综合管理制度,将财务管理安排由一位副职分管。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管理较松散,行政执法不规范”整改情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支队纪检牵头,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将各项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汇编成册,并印发给各科室、大队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遵照执行。明确各科室、大队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图,并将工作职责和流程图公示上墙。严格考勤纪律和按程序请(休)假,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案件审理制度》等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定了《2021年学习培训计划》,增强执法技能,实现支队各项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

“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内部管理混乱,先后发生砸考勤机和打架事件”整改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对参与砸考勤机的两人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了参与打架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资格。修订完善了园区《考勤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外出办事审批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在园区开展了专项作风整顿,加强了各项规章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学习。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工作人员之间定时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加强沟通交流,增强集体荣誉感、责任感。

5.涉农项目监管不严格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多、资金量大、涉及面广,但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相关监督制约机制缺乏,项目分配由少数人决定;个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现场核验、公示流于形式,行政干预基层工作”整改情况。建立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对重大项目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再开始实施。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办法,增加项目内部征求意见程序。进一步规范现场核验和核验人员签字存档。项目评审结束后,提交党委会集体通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2018年市级示范合作社申报过程中,城区某合作社现场核查得分低,但通过评审并获得了资金支持”整改情况。该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通过整改,壮大了该村级集体经济,乡村产业得到了大力发展,有效助力了脱贫攻坚。今后将严格按照实施程序规范项目管理。

“2020年衡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有的水产良种保育站存笼鸡数量不符合申报条件,有的资料不齐全但获得相关资金支持”整改情况。市畜禽水产良种保育站存笼湘黄鸡种鸡数量已达到申报条件要求;申报表和其它资料已补齐全,县市区漏签意见和漏盖公章的表格已经补充完善。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从严把关好项目申报、审核和验收相关环节。

“‘2018年冬至2019年春新建茶园补助经费’,现场核验时发现有的实际种植面积未达标,未采取追回款项和其他补救措施。有的公司未进入‘2018年度市级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单位公示名单’,也获得了2018年茶叶奖补资金”整改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进行分类处置,对资金尚未发放到经营主体的,采取了停止发放的补救措施,对1家企业的补贴资金进行了核减。对公示中产生了漏报的1家企业,经核查符合申报条件,责令相关科室作出说明,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存在领导批条子干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学习国、省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文件,严格按文件操作,不符合文件一律不规划在内。2021年4月7日下发通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环节全面实施公开招投标,规划设计单位的选用不准采取邀请招标,不准领导打招呼确定。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充分尊重县市区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意见,没有特殊的、充分的理由一律不得随意变更规划。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对县市区的考核检查名目繁多,没有统筹安排予以整合,导致基层任务重、压力大”整改情况。除省级考核和市绩效考核指标外,不再另行制定考核指标,在工作开展中给予充分的统筹安排,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多重检查。

“违规发福利,差旅费把关不严,局机关差旅费过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差旅费没有‘一事一报’,存在既报销餐费发票,又报销伙食补助情况”整改情况。已出台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把关。个别单位2017年违规发放的元旦春节慰问金已将款项全部退回并缴存至单位其他资金专户。应补缴工会会费已全部补缴到位并缴存至工会账户。由支队财务科将原已审核的报销票据再次逐月、逐项进行了核查,查实有三个部门共计10次未严格按照“一事一报”报账,已全部清理清退到位。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局机关财务管理不严,存在会计未审核、报账人未签字、报账原始凭证没有证明人签字就入账的现象,同时财务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并存在账目不清问题”整改情况。对凭证仔细翻查,应签未签的凭证已及时补签。严格遵照已完善出台的管理办法执行报账流程,手续齐全方能报账。原市农开办工会账目已移交至我局。严格党纪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8.国有资产管理不严

“原农开办基建财务未并入市农业农村局财务。有的房产租金体外循环,有的房产租金收支情况不明”整改情况。已对我局所有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制定后续管理制度,由分管责任领导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原农开办基建事务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已由市机关事务局负责。房产租金体外循环问题已交由派驻我局纪检监察组办理中,之后将根据纪检监察组审核办案结果做进一步整改。

9.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情况,召开会议、工作安排、督查调研,缺乏统筹协调,存在会议多、考核指标多、检查多等问题,基层负担沉重,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反映强烈”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吃透文件精神,进一步统筹协调,精简会议次数和文件数量,更加注重实效。更加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减少市本级检查和考核,真正做到为基层减负。

10.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不规范

“未制定完善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没有建立规范的线索处置、检查、执法、处罚、监督考核的台账;立案处罚支队集体案审会没有会议记录;档案案卷管理混乱;执法不严,处罚偏轻,有的涉嫌以罚代刑,有的处罚后跟踪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制定了《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流程图》和《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强制流程图》,促使各项执法事项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订《2021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实行外出执法报备制度,要求各执法大队按时填写好执法工作日志。设立专簿记录支队集体案审会,明确专人负责案审会相关材料及记录。完善案卷档案管理,配备保密设备,加强案卷档案保护,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案卷档案管理,确保案卷档案完整和安全。成立行政执法风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执法风纪监督检查。成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内部审理委员会,对立案查处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体审理,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移送案件。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组织人事工作有待加强

1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

“支部建设不完善,有的支部未改选,有的支部还未健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比较少,有的班子成员没有到支部讲党课;落实‘五化支部’建设有差距,机关党委对下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学习培训不够,部分支委成员党务工作能力较弱”整改情况。强化支部“五化”建设,推进支部设置标准化,4个党总支、25个基层党支部已全部完成成立选举工作,且选优配强了党务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分别参加了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已下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局班子成员必须在5月底之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第一阶段的宣讲,到各支部上好专题党课。拟计划在6月份举办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建工作能力。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活动氛围不浓、检视问题肤浅等问题,被省委巡回督导组严肃批评;有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下一步整改措施雷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严肃,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够,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针对省委主题教育第二巡回指导组指出的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深感问题的极端严重性,并对省委巡回指导组指出的问题逐一加以深刻反思剖析、认真迅速查摆整改到位。在省委巡回指导组第二次到我局进行指导时,对我局整改情况表示了高度肯定。

13.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干部配备不及时。机关及下属机构缺配正科、副科多名;程序不规范;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统筹推进不够。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不规范”整改情况。2020年10月以来,向市委推荐二调、三调5个职位,组织部已任命;于2020年12月、2021年2月分两批任用正副科级干部25名,2021年4月已启动干部职位动议28个。2021年4月已按组织部要求启动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预计6月完成。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和过往破格提拔事项已与组织部门衔接,协调好上党委会认定。

14.干部管理不严格

“干部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情况”整改情况。局办公室、人事科加强对机关干部考勤,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局属机关加强内部考勤。4月16日下午,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合人事科、办公室对机关上班纪律进行检查,未发现违反上班纪律情况。

“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对退出科长职务干部积极性调动不充分;重要岗位、科室人员长期从事相关业务工作,不轮岗交流,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整改情况。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对全局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管理,按照“六个必须”纪律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已通过职级并行的方式,对退出科长、副科长职务干部的职级进行优先晋升,提升工作积极性。因市农业农村局是2019年3月重新整合单位,所有人员都是2020年9月重新任职,各科室的职能也是重新界定,职能完全相同的科室人员已经轮岗或主动辞职,如现任职人员达到组织部门规定必须交流轮岗将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15.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充分,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量化到目标管理考核中来,宣传内容单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等重要论述宣传不到位,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普遍偏低”整改情况。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下发了《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点》,要求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局党委及班子成员要定期研究、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召开了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与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听取了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指出了问题与不足,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继续抓实从严治党责任。充分利用“衡阳农业信息网”、电子显示屏、微信、QQ等阵地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等重要论述的宣传,结合此次的党史学习教育,将学习、研讨与宣传紧密结合起来。机关党委对“学习强国”学习积分进行定期分析,定期将各支部学习情况通报在支部书记微信群里,对积分偏低、排名靠后的党员(包括领导班子),由各支部安排专人督促学习,现我局学习强国积分日均基本上都在37分以上。

“网络阵地疏于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机构简介’‘内设机构’等栏目,长期处于无管理的‘僵尸’状态,直到巡察进驻以后才更新”整改情况。已对“机构简介”“内设机构”等栏目进行更新。进一步加强现有网站的管理,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提升网站管理水平。建立网站管理和供稿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到图文并茂,确保真正成为网络宣传阵地。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后续整改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一抓到底”的劲头推动后续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纪律。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深化巡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的原则,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还需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持续跟踪,逐个督办,确保按照时序进度扎实推进,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紧盯不放,做到抓常抓长,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尽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180400;邮政信箱: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46号(衡阳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hyswnbm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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