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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4文档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衡阳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立足农业工作实际,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扣衡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大力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估

(一)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坚持全员普法,优化教育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依法办事更加自觉,全年无行政违法行为。

(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坚持“三集中三到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审批事项下放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双公示”制度。

(三)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进一步清理权责清单,建立岗位责任制,印发了《衡阳市农业农村领域免罚轻罚事项清单》(衡农发〔2022〕8号),强化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及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外聘了专业法律顾问,加强了科学民主决策。

(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全面完成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所有县市区都按要求组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做到了编制、人员、经费等全部落实到位。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我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制定了《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实施方案》,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会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编制权力清单,依法履行职能。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机构改革、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工作职责调整等情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对清单目录实施动态调整,推动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我局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科室和执法支队精干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自觉强化担当,夯实主体责任。坚持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通过召开会议、书面征求、查阅法条等方式,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和实效性,打造统一规范、简便易行、纵向顺畅、横向衔接的清单模式,确保权责清单监管更加有力。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梳理权责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依规、清晰准确规范权力和责任事项,梳理和细化我局主要职责,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有机结合。经过梳理,我局共梳理出权责事项229项,其中∶行政许可11 项、行政处罚125项、行政强制15 项、行政检查26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权力事项10项、公共服务29项。权责清单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权力和责任“全流程”监督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年度工作任务措施清单。是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经审查、商议、党组会议研究,聘请了湖南雁京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2022年共审核合同10件,出具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意见书3件,涉农执法案件咨询5次。是重大行政决策及时督办落实。重大决策或工作任务均细化到单位及具体责任人,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推进措施、时间表、路线图。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或者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到位被被追责的情形。

(四)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健全和落实学法制度。我局在年初就制定了农村普法计划,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衡司发[2022]7号),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及涉农法律、法规、规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着重进行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二是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宪法进农村”“农民丰收节”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广大农民群众鉴别假劣农资的能力。在局一楼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方面知识宣传,2月24日组织召开了《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4月24日在衡南县宝盖镇举办的“衡阳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中向农民群众宣传了《种子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经营法》等法律法规,5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做好“美好生活·典亮雁城”民法典专题宣讲工作的通知》,9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民法典普法专题讲座。全年共在《衡阳晚报》、《掌上衡阳》等官媒报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动10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编制了《农资打假宣传手册》3000份,翻印有关种子、农药、兽药、农产品方面的法律法规1000余份;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4月22日、5月19日分别在珠晖区酃湖镇、蒸湘区雨母山乡开展农资打假法律宣传专项行动,衡阳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制作了长江十年禁渔宣传片,发放《禁渔宣传册》等资料5000余份。三是扎实组织学法考法工作按要求组织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如法网”网上学法用法,所有人员全部达到学分标准并通过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有效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四是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根据农业农村部、司法部提出的从2021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的部署精神,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60号)要求,我局会同市司法局制定了《衡阳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促进带动全市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全年实现了全市30%的行政村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五)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规范农业行政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农业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事中公示。今年办结的所有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都及时在局官方网站和信用衡阳平台上进行了公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定印发了《衡阳市农业农村领域免罚轻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公告形式在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衡阳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二是积极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今年市本级共立案27起(其中肥料2个、农药6个、动监7个、渔政6个、兽药1个、动诊3个、农环1个、农机1个),罚没款收入共计40余万元。本着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合法的原则,不断完善和规范文字、录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衍全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认真落实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衡阳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衡阳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加强案件审核,所有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均须经支队案审小组集体会审和局法规科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全年市本级共审核行政执法案件22 起,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农业执法水平我局以“湘剑护农”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农产品专项执法等执法专项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2”为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为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湘剑护农行动扎实推进。开展了农资打假全市检查活动,检查产品主要包含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城区每个区抽查2家种子、肥料、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门店),抽查2家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门店),抽查1家养殖场;各县(市)、南岳区,抽查3家种子、肥料、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门店),抽查2家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门店)。在三项检查活动中,发现问题8起,下达整改通知书6起,立案2起,正在立案中的3起。开展了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问题专项行动,3月份,执法人员对四个城区开展集中排查,主要针对果蔬、粮食等重点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初加工和收贮运等“三前”环节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金银箔粉、甲醛溶液等问题,共检查生产主体15家,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未发现违法添加金银箔粉、甲醛溶液等行为。根据《“中国(衡阳)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行动执法方案》要求,进行了“清船、清网”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非法“电、毒、炸”专项执法行动和“五一”期间湘江禁渔执法专项行动。6月“全国放鱼日”,开展了“2022年度城区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在珠晖区汽车码头水域投放了防疫检测合格的鱼苗400万尾,包括“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和银鲴鱼,其中长度3厘米以上的夏花373万尾,有效保证了湘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的数量及品种多样性。二是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纠正农用膜违法违规行动、转基因执法检查行动、渔业渔政专项执法行动等。在处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中,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所有投诉、举报均在24小时内开始调查处理,并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调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形式,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处罚,果断处置,决不姑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受理“12345”政府热线工单10余件、衡阳新闻网舆情1起。办案5起,其中,取缔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3个,收缴生猪29头,查获违规调运案2个,移交环保相关线索1条,罚没20余万元。加强渔政执法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执法车辆100辆次、执法船艇150艘次,水上巡查8000公里,联合有关部门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60个次,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90个次,检查水生生物保护区150个次,开展联合行动30次,清理违规网具90张。畜牧兽医执法大队检查各城区兽药经营门店35家,其中12家因市场行情和疫情原因暂时停止经营,发现存在问题兽药门店8家、其他经营个体户3家,当场进行了教育和指导,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检查种植、养殖生产企业和合作社7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抽样191份,下达处罚决定2起,罚没28548元,签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20余份。农业机械安全执法大队率先在全省市级层面成功办理涉嫌使用伪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案,为下步全市全面提高农机办案率奠定了良好基础。积极配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涉嫌伪造拖拉机牌照刑事案件查处,为全面打击伪造农机公文证书刑事案件作出应有的努力。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机安全巡查1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60余台次,纠正轻微违法行为10余次,立案3起,罚款450元。三是(六)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农业执法水平0衡阳市智慧渔政指挥中心已建成运行,覆盖市城区重点水域监控站点34个,其中湘江20个,蒸水7个,耒水7个,通过智慧渔政指挥中心可以远程查看全市范围渔政视频监控点,操作任意指定摄像头,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智慧化、信息化网络监管。(六)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农业执法水平2为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9月13-15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及培训活动。从市支队、各县(市)和南岳区大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专家组,对全市农业执法系统各单位推荐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共评选出全市优秀案卷9卷、优秀文书5卷。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和指导案例推荐,2021年衡阳楚歌质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衡农农药罚〔2021〕29号)和湖南一言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饲料案(衡农饲料罚〔2021〕3号)2个行政处罚案件被评为省厅评为优秀案卷,其中衡农(渔政)罚〔2021〕9号案被推荐参加农业农村部优秀案件评比和参评农业农村部第三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2022年周卫国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衡农渔政罚〔2021〕9号)和四川泰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衡农种子罚〔2021〕15号)2个案卷被评为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其中衡农(农药)罚〔2021〕29号案被省厅推荐参与农业农村部优秀案卷评比和参评农业农村部第三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强社会信用诚信体系建设为建立和完善诚信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积极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制定并印发了《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诚信建设制度和激励惩戒措施》的通知。大力倡导诚信经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造衡阳农资行业良好形象,制定并印发了《衡阳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2022年共下发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22份,在“衡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9条。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成立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了局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图,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对政策措施的的审查力度,实现审查全覆盖。落实国务院、湖南省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结合机构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对2019年以来的发文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查出44个文件,其中由我局牵头制订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的文件有6件、由我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的文件有14件、由我局单独发文的文件有24件,按照“谁发文、谁清查、谁修补”的原则,由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进行制度“补丁”自查自纠,根据文件执行过程中实际情况查找出制度漏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我局2019年以来所有的发文没有发现制度漏洞,没有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及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条款等情形。三是深入推进(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0(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按照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在行政服务平台认领事项,与国家基本目录对应,以办事对象、受理要求、申报材料不同为依据,以网上运行的“最小颗粒度”为标准。制定“好差评”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能力。积极与市审批服务局对接,及时进行“互联网+监管”事项的梳理,落实监管事项的主体责任。及时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要素录入,申请监管事项,组织监管主体及时完成监管数据的录入,2022年共录入64 条监管信息。(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扎实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落实,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2022年17项“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已全部完成,抽查结果都及时在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进行了公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科学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加强和完善,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手段及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加强,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强化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改革理念切实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法治理水平,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办单位: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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