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9文档来源: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在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抓好落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主题,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坚持正面引导与严厉打击两手抓,以农业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农业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农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农业执法制度机制整体提升,有效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安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支队在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的情况下,各项工作稳中求进、成绩突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亮点工作与做法 (一)筑牢“稳粮保供”政治责任,保驾护航农业生产。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都专门召开了部署会,及时制定下发了《2025年衡阳市农资打假暨“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等重点农资产品,按照“双随机”原则,采取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聚焦执法办案主业,深入开展“湘剑护农”、农资“双打”、“稳粮保供”等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要害”指导意见,向农业农村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亮剑,依法严查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截止到12月,衡阳市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241起,市支队办案58起,已到位罚没收入21.7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二)专项行动利剑出鞘,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围绕种植、养殖基地,聚焦水果、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扎实开展了“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两节(元旦、春节)”“两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衡阳市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专项行动、打击私屠滥宰和非法调运生猪专项行动等。与公安联合执法3次,检查种植养殖生产企业和合作社120余家次,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起,查办未经定点从事生猪活动(私屠滥宰)案5起。衡南县对全县农资经营门店、饲料厂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发放了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等宣传资料17000余份,出动执法车辆150余台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31家,饲料厂5家,并逐一签订了农资诚信经营责任状。 (三)打赢“禁渔”硬仗,守护“一江四水”安澜。 今年,市渔业渔政执法大队共出动人数970人次,车辆60台次,出动船艇205艘次,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9次,取缔“三无”船只3艘,清理网具130张(个)。一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们紧密结合“渔政亮剑”“清风行动”“春季护渔”等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及非法网具,规范违规垂钓专项行动,同步开展了春节、“五一”、国庆期间等重要节假日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实现“巡查+宣传+执法”三位一体,持续高频次巡逻检查,使全社会形成不敢捕、不想捕、不能捕的禁渔常态。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每周开展2次以上水上巡查,节假日坚守岗位,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三是加强联合执法。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开展联合巡查检查9次,严厉查处水上违法捕捞和市场违法售卖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四是加强夜间执法。针对夜间涉渔违法捕捞行为高发态势,我们开展夜间突击执法20余次,有效地震慑了各种非法捕捞行为。 (四)夯实发展基础,推进农业执法标准化建设。 衡阳市共设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7支,其中市本级成立了副处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祁东县、常宁市、南岳区成立了副科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耒阳市成立副科级农林水利执法大队(隶属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农业部和省厅关于开展农业执法标准化建设要求,衡阳市本级、衡阳县、衡东县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常宁市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1.锻造农业执法铁军。一是“培训练兵”提升队伍素质。拓宽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培训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等形式,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2025年,市本级集中举办农业执法业务培训6期,邀请既有执法实践经验、又有相当理论水平的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开展“以案释法”宣讲2次,网络培训4次,外出轮训1次,每周各科室、大队专业自学不少于2学时,人均培训64学时,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执法人员素质稳步提升,“一专多能”人才不断涌现。目前市本级4人通过司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市有6人被省厅推荐参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二是“专业练兵”提升案卷质量。积极参加部、省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教育、一案一讨论”。根据农业农村部今年通报,9月,市支队组织全市执法骨干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学、看、评、讲”四步,共评出市级优秀案卷10卷,向省厅推荐选送案卷10卷,全队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实战练兵”提升办案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逾1000万余元,没有出现因自身程序或实体违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秉持“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理念,对标对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要求,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制度》《案卷管理制度》等多个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围绕办公秩序管理,修订完善《行政执法风纪监督制度》《年度考核制度》等制度,构建起“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一是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种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市本级与公安等联合执法32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0余起,为公安部门出具生态补偿意见书4起,出具禁用渔具认定意见书3起。与株洲、湘潭等地农业部门签订了跨地联合禁渔执法协定,全面覆盖执法死角和盲区。二是“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全面规范农业行政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农业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事中公示。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等信息做好事前公示,对所有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落实“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湖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认真贯彻执行《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衡阳市农业领域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对本年度承办的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做到法制审核全覆盖。三是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制定并下发关于使用湖南省“执法通”(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系统的通知,开展系统操作专题培训5次。全市队员均能熟练掌握并使用“执法通”办案,实现了全市农业执法办案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实时化。 3.推进项目建设和装备保障。一是智慧渔政智慧平台全面建成。市本级智慧渔政智慧平台及34个监控点全面建成并已正常运行,7个县市监控全部成功接入,全市120个监控点入网整合完成,基本实现湘江、蒸水、耒水等重点水域全天候监控,构建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执法监管机制,基本实现全市禁捕“一张图”“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二3.推进03.推进1省厅下达我市本级渔政码头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万元,支队已经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通过了省农业农村厅审查备案、市发改委立项审批、自然资源局生态红线审查、列入了全市交通港航规划。目前正组织第三方同步开展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涉保护区专题环评、防洪评价等事项,明年可完成渔政码头的升级改造工程,届时市支队渔政执法水平将更上新的台阶。3.推进23.推进3继续承建湘江三级航道生态补偿人工鱼巢项目,今年4月上旬启动本年度人工鱼巢项目,按要求在衡南车江水域和常宁宜水河口两处水域投放两处鱼巢设施,共计10000余个(兜)鱼巢,总面积1000余平方米,后续将持续监测鱼巢产卵效果。 (五)履行普法宣传职责,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坚持普法先行、宣教为主,积极创新农业执法普法工作载体和形式。探索“执法普法”、”衡阳群众”志愿者活动与农业执法相结合的模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采取正面宣传与警示震慑相结合,线下宣传和线上宣传相结合,构建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年初,市本级下发了《2025年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方案》,划分年度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春耕秋收、农资打假、重大节日、3.15等重点领域、重点时段法律法规宣传宣传方式方法。在“中国报道”、衡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衡阳日报》、《衡阳晚报》、“掌上衡阳”App宣传报道各大行动5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1.加强案件查处力度。要进一步狠抓案件查处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全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深入检查整治。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方式严查大案要案,力争多办大案要案,让衡阳市的农业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办案数量继续在全省乃至全国领跑。 2.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一是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为宗旨,采取“集中+自主”“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现场执法指导+模块式培训”“巡回授课+派出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素质。二是持续开展案卷评查。采取“平时抽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案卷评查频次。注重案卷评查结果的运用转化,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择优参评省厅、农业农村部优秀案卷。 3.积极拓展执法领域。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消除执法冷冻区,逐步实现全方位履职、全领域执法。下一步,着力在农村宅基地、农业知识产权、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执法领域有新突破。 4.加快推进码头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发改、生态环保、自然资源、交通、防洪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早日完成渔政码头项目建设。 5.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同志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将在严格规范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找到平衡点,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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