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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有了行为标杆 衡南县率先出台贫困户“十要十不能”行为准则

发布时间:2019-08-05文档来源:衡阳市扶贫办

 

    领导干部有八项规定的监管,公民有道德规范的约束。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衡南县将扶贫与扶志、扶智深度融合,近日,率先在全省出台贫困户“十要十不能”的行为准则。  
 
  “要心怀感恩,不能忘本负义;要勤劳致富,不能等靠扶助;要讲究卫生,不能杂乱脏差;要勤俭持家,不能打牌赌博;要赡养父母,不能蓄意分户;要诚信守法,不能任性妄为;要自信自爱,不能自暴自弃;要教育子女,不能放任不管;要崇尚科学,不能封建迷信;要邻里互助,不能自私自利。”  
 
  4月25日,在衡南县三塘镇三福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袁辉向贫困户宣讲后,三福村贫困户谭运增便流利地背诵出准则。他坚定地表示,“以后我们贫困户也有了行为规范,我要将准则入脑入心,时刻以准则要求自己,早日脱贫!”  
 
  今年来,衡南县委、县政府针对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和自暴自弃等问题,决定在全县贫困群众中开展“十要十不能”行为准则行动,激发贫困户不等不靠、自立自强的信心和决心,实现由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的转变。  
 
  衡南县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将从全面印发进行广而告之;部门联动开展广泛宣传;立足长远树立先进典型三方面着手,让“十要十不能”行为准则落地落实。  
 
  衡南县扶贫办主任谢文建介绍:“我们要把行为准则印发张贴到乡镇政府、行政村村部、村民小组醒目处和每一位贫困户家中,时时提醒鞭策;同时,通过村村响、电视台、手机报、门户网等渠道立体宣传,让375个驻村(联村)工作队、10158个结对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行为准则,规范言行举止,树立良好风貌。”  
 
  同时,该县将从准则的十大方面入手在全县范围内挖掘典型,利用红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并将在全国“扶贫日”进行表彰,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典型教育由远及近,由虚变实,引导贫困群众大力弘扬“人穷志不穷”“我脱贫、我致富、我光荣”的清风正气,在全县形成“脱贫路上我最美”的良好氛围。  
 
  去年来,衡南县涌现了大批扶贫扶智先进典型案例,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微行动”;在国家扶贫日对20个贫困户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在各大媒体对最给力贫困户进行推荐,通过系列活动对贫困户产生强烈的激励导向作用。今年,衡南县还将开展“脱贫路上我最美”,脱贫攻坚亲帮邻助等系列活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让贫困户的干劲和活力更足。(石珊 张奇平 邹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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