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专栏 > 执法全过程记录 >
发布时间:2020-01-07文档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处非办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巩固当前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今冬明春“两节”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领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维护农民利益和维护农业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利用好岁末年初“万家团聚、集中返乡”的好时机,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营造两节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让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深入宣传 (一)突出重点区域。对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对偏远村镇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 (二)关注重点人群。重点加强对中老年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使防范非法集资理念深入人心。 三、针对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创新方式 (一)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各类农业企业、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误读,防范相关涉农概念被非法集资者利用炒作。加强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加强风险提示。对以普惠金融、网络虚拟任务、虚拟货币、区块链、消费返利等名义以及当下互联网理财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和以“牲畜托管”“农业开发”“农业科技”“联合种植养殖”乡村振兴“消费扶贫”“农村资金互助”等时下涉农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三)创新方式方法。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扶贫工作队等拓展,并结合农业普法、农资下乡、农技培训等活动,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方式,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的播放工作,加大传播推广力度,加大宣传覆盖范围,使广告宣传深入基层,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相关公益广告视频和公益宣传片、海报等文件均已上传至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aipI0J5BS-_lwhSOfMKdQ,提取码:3uqt,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集中播放、统一印制及有序张贴,提升宣传效果。 四、完善常态化宣传机制,取得长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配合当地处非部门,扎实做好宣传工作。要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主办单位: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技术支持:衡阳市数据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14号 联系电话:0734-8180400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2289号-1 a>
湘公网安备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