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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好榜样”先进典型材料 ——衡阳市石鼓区司法局刘名才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11:08

刘名才,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1968年8月出生,2017年7月至今,担任衡阳市石鼓区司法局局长。近年来,在他的带领下,石鼓区司法行政工作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个人也多次荣获省市区的表彰奖励,2018年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连续3年获得石鼓区委区政府嘉奖表彰

一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当好“把舵人”。作为近30年党龄的老党员,他始终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他带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切实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石鼓区司法行政工作不偏航。他严守政治纪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本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的各种决策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立场坚定,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同各种不良政治言论和行为作斗争。

二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当好“当家人”。多年来,他始终坚持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职尽责,工作成效可圈可点。到任司法局初期,他抽出大量时间,对全区7个司法所进行了走访调研,在了解到石鼓区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场地落后等问题后,他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积极向上级汇报、协调,为5个司法所配齐所长,为全区7个司法所配齐驻所调解员。同时,将工作经费向基层倾斜,按照规范司法所的标准,完善了全区7个司法所办公设施和标识标牌,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他敢于直面急难险重任务,不计个人安危,带头冲锋在第一线。防汛抗洪期间,他连续多日熬夜通宵巡逻,及时发现冠城江景地下车库洪水灌引险情后,第一时间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处理,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他带头取消春节休假,一方面,随时保持跟进调度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零感染,另一方面,通宵达旦深入区局联系点桑园社区,与工作人员一起奋战在抗疫第一线,确保疫情不扩散。同时,妥善临时安置1名湖北籍雁北监狱刑满释放人员。他尽心尽力、公正持平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为区政府化解雅士林纠纷、福特4s店纠纷等提供了精准法律意见。2017年以来,石鼓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成功创建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街道、1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普法考试连续4年保持100%通过率;创新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将心理辅导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实现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矛盾纠纷四级网状调处平台,建立分层递进过滤式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医疗纠纷调解模式,在全市获得推广;推进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48个法律援助工作点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网络体系。2017年,石鼓区司法局荣获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技能比武和专项活动先进单位;2018年度,荣获全省“三调联动解纠纷 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先进集体;2019年,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2019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最美普法集体”称号、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单位;2020年,成功创建1个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

三是廉洁自律,自重自省,当好“领头人”。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他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参加工作以来没有受到过组织处理。在做好自身的同时,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单位部门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点评,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落实情况检查和通报,抓好干部“八小时内”管理和“八小时外”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在他的带领下,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无违纪违规现象,连续4年班子及其个人在年度测评中满意度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