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省委改革办正式对外公布“湖南基层改革探索100例”入选案例名单,其中我市《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助推“三项制度”全面落地——衡阳市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模式》这一案例成功入选,同时也是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域入选7个案例之一。
衡阳市自2017年被国务院定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国试点城市以来,在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充分保证装备配备等方面创造了衡阳经验。
为了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调度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9年9月份以来,全市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实施“六个一”工程(一支工作推动专班、一个信息平台、一面行政执法公示墙、一个标准询问听证室、一个法制审核组、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对各类常用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格式的统一化和规范化改革,制定了指导模板,编制了指导案例。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建设了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执法公示、执法办案、执法监督等工作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对行政执法四位一体的全过程监督。
市司法局将以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抓手,以优化制度体系、规范执法流程、落实审查责任为重点,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和落实,为衡阳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再创衡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