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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为民促和谐,源头化解显担当——衡阳市司法局促成一起多年纠纷实质化解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03:30


真心感谢你们!为你们的敬业、责任心点赞!这个事情解决好了,我终于可以安心去忙其他事了!当事人旷某激动地说。

近日,在衡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协调和见证下,旷某与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长达4年的行政争议、民事争议得以一并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当事人在办案人员见证下达成和解)

该案缘起20183月,当时旷某与某公司签订《代维业务合同》,负责司在衡山县部分地区的代维业务,旷某在代维作业遭受事故伤害该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旷某与某公司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各方存在不同认识。事故发生后旷某多年来辗转衡山、衡阳、长沙等多地维权,先后引发和衍生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13轮,始终未能实质化解矛盾争议。

20223月,旷某就该案向市政府复议办申请行政复议。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经仔细审查、认真研究类案检索,发现实务中同类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存在较大分歧。在此情形下,为明确案件办理思路,办案人员又征求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意见,上门听取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意见,亦存在不同认识,在此情况下,承办人员认为无论本案何种复议决定,均不能实现定分止争,只徒增诉累。据此,承办人调整了办案思路,拟通过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争议,经汇报,该办理思路得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支持。办案思路确定后,复议人员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多次组织背靠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合理调整了双方当事人心理预期,最终促成旷某与某公司和解并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取得了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一并化解的良好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

衡阳市司法局局长杨安定表示,复议为民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衡阳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将和解、调解、协调优先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深入探索法院+政府+专家新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朝着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目标奋力前行

(通讯员:张佩 谢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