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正式批准的《衡阳市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标准、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相关工作。8月20日,市法援中心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城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学习《实施方案》,并通过与会人员向全市律师征求工作建议。
参会人员就贯彻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对购买承接主体资质、案件质量监管、承办程序、补贴发放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根据方案的要求,符合参与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为扩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影响力,市法援中心将在本市媒体上分批公布参与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名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我市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内容包括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接待,今后市法援中心受理的一半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将纳入政府购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