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动态 >  法律服务 > 

我市开始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4 11:17

  7月20日,经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司法局印发了《衡阳市人民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依据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对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基本原则、购买内容、购买和承接主体、购买程序、资金安排及支付方式、绩效评价与服务管理、实施安排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市本级、衡东县、雁峰区为第一批试点实施单位。

  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5]5号)的规定,法律援助是我市市本级首批九项纳入重点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一,市财政局将对该项工作在科学合理测算的基础上给予充分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