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举办解读《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培训

近日,衡阳市律师协会、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聚焦即将生效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举办了一场高规格、深层次的专题培训。衡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易茂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欧阳花、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总经理曹哲及全市70余名律师、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由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康灿主讲。他紧扣实务需求,围绕司法解释中的多项热点与难点问题展开,重点就“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及实践中的处理、“超龄员工”员工管理要点、时效抗辩权的行使时效、弃保约定效力的终结、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免责事由、视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解除合同时服务期与特殊待遇的赔偿、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与违约责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他结合典型案例、裁判观点以及学者、仲裁员和法官的不同理解,不仅深入剖析了新规执行中可能面临的现实难题,更在交流中形成了诸多前瞻性的实务共识与专业判断。同时,康院长还现场回答了参培人员提出的问题。
易茂松表示:希望大家珍惜本次学习机会,深入理解《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在未来办案、仲裁、企业用工管理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衡阳市的劳动用工环境的规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