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衡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衡阳市司法局立法科   发布时间:2020-07-31 05:07

根据司法部公告(第11号)规定,结合我实际,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 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9时至14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湖南省如法网(http://www.rufa.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内地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审核

(一)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应824日至28(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衡阳市司法局(蒸湘区长丰大道43号)403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与本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过期不再受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须保持1米安全距离。

2、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疫情防控登记。

3、出示本人当天即时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合格),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同乘查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情况。

4、从高风险地区或境外返(来)衡办理现场审核的,需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和现场审核前最近日期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申请人须自行检测现场审核前14天体温,现场审核时向工作人员如实报告体温检测情况。凡体温检测有异常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有异常的或者有其他可疑情况的,须提供现场审核前最近日期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34-8192280

                              衡阳市司法局 

                                 20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