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需要,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两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行政复议辅助人员主要协助行政复议审理人员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承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复议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指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
4.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能熟练操作文字、表格、图形演示文稿等办公软件。
同等情况下,具有法律实务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学历、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
三、辅助人员配备数量
两名辅助人员。
四、服务报酬
购买服务费用控制在10万元/人/年之内(包含社保、税费等成本开支)。
五、服务期间
暂定1年,服务期满,每年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六、报名要求
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查,律师需提供律所推荐函。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18点。
七、遴选方式
由衡阳市司法局承办复议应诉工作的科室会同政治部相关科室、财务科采取面谈等方式择优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属律师,由市司法局与律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 址:衡阳市司法局217、218室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34—8193029、0734—8850972、15869996596
邮 箱:516010076@qq.com
九、其他事项
1.辅助人员需遵循机关上下班作息时间,紧急工作任务需加班;
2.提供早中餐,因公出差参照市直机关差旅费标准报销。
附件:行政复议应诉辅助人员报名表
衡阳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