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司法局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
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行政机关面向律师事务所开展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一、采购项目
本行政机关某工程建设项目结算经济纠纷民事诉讼代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
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机关某系统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结算民事诉讼,开展本案立案、一审、二审(若有)、反诉(若有)全部民事诉讼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整理、法律文书撰写、庭审参与、案件进展跟进等相关事宜。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内(含税),其中基本代理费用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代理成效费用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包含各阶段律师代理相关费用。法院及第三方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由本机关承担。具体细节以中选后签订的书面代理合同为准。
四、服务资质要求
1.律所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拟指派律师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资格证》,具备系统平台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及民事诉讼相关代理经验;
3.律所及拟指派律师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五、报价材料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按规定的采购内容提交如下报价材料: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并加盖律所公章,包含:报价函、律所及拟指派律师资质证明、服务简要方案、无违规及保密承诺。
六、采购流程
1.公告发布:2026年4月30日,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欲参与采购的律所可到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43号311办公室领取相关资料;
2.资料提交:地点为衡阳市司法局311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逾期拒收;
3.采购评审:本行政机关组织评审,确定被采购候选人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尹俊杰
联系电话: 0734-8195333
联系地址: 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43号311办公室
衡阳市司法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