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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衡司提复〔2025〕6号(A类)
龙三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提案》(第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国、省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普法宣贯工作。强化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每年制定年度《衡阳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将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明确责任主体、普法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推进。市司法局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结合各部门职能,加强对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乡村振兴、青少年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工商联等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讲解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2024年,全市近15万名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法,参考率、合格率实现双100%。打造线上普法矩阵,各行政机关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官方账号,定期发布法律知识、案例解读、普法视频等内容,实现普法信息的精准推送。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事身边人”的方式,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讲好衡阳法治故事的《雁城说法》栏目已成为衡阳普法名片。
二是行政合规指导。常态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组织全市律所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企”“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律师行业联系企业活动390次,为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301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06件,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2178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21次,走访商协会113家(次),联系工商联组织活动27次。依托市工商联12个商(协)会组织成立12家调解委员会,为安徽、福建商会等商事组织提供了专业的调解服务。组建4个仲裁服务组,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专项行动,分批分步骤在本市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以及各商业协会开展仲裁宣传,并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衔接市工信局启动了全市十五条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专班组建工作,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法务专班的各律所律师,与市律师协会组建的十五个产业链法务专班逐一对接各重点产业链办公室,参与各产业链办公室的重要会议,为各产业链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决策服务。
三是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我市印发了《关于对重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行政检查的工作方案》(衡政办发〔2025〕6号),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发送《关于对“四上”重点企业分级分类进行监管的工作提示》和分级企业名单,除了触发式现场检查外,对5240家重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行业重点企业)推行“信用+风险”的分级分类涉企行政检查模式。即根据发改部门的信用评价等次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将全市“四上”企业综合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综合评价为A级的企业,采取“企业自检+信用承诺”的非现场检查模式,实现“无事不扰”;对综合评价为B级的企业,采取“企业自检+信用承诺”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模式,每年只入企现场检查一次;对综合评价为C级的企业、综合评价为D级的企业,有针对性地提高检查频次。预计对“四上”企业日常入企检查次数在国、省要求的每年2次上限下减少42%。
四是行政执法监管机制。将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执法监管创新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率先公布《衡阳市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通用版)》,完成了全市行政检查主体清单审定工作(共公布市县乡行政检查主体807个)。30家市直执法机关已完成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清单清理、公布工作。同时,市本级20家行政执法部门公示“免予、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494项,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在多个领域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在交通运输领域探索大件运输通行许可"一网通办"模式,将以往需要跑3个部门、交18份材料、等20个工作日的审批流程,优化为线上提交、最快当天拿证的高效服务。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将案卷评查纳入执法监督常规工作,形成了定期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健全评查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开发智能系统等举措,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五是联合惩戒运用。衡阳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国试点城市,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今年以来,衡阳市以湖南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和推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业务一体化平台两个试点任务为抓手,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年度检查计划“三张清单”,完成了市本级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审定工作,深入推进湖南省行政执法业务一体化平台使用,对试点单位一律要求在平台上执法,非试点单位限时过渡到平台上执法,逐步实现“平台之外无执法、平台之内全监督”。目前我市6家单位已运用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含市本级5家),完成省一体化平台信息采集工作186家,占全省95.9%。全市已实现市、县两级55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平台培训“全覆盖”,参加培训2000余人次。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平台支撑、制度保障、部门协同等举措,促进市场秩序规范和社会诚信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衡阳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实施办法》,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了《衡阳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报送目录》和《衡阳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报送目录》,系列举措有效打破了部门信息“孤岛”。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司法局在抓改革、抓队伍、抓监督采取切实举措增强工作实效,但是执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性仍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理顺。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切实组织好2025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员选任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设立等相关工作, 深化湖南省行政执法业务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更好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1日
责任领导:罗小光 承办人:曾兰清
联系电话:0734-8812578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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