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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衡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3-20 12:00

衡阳市司法局

(2015年3月2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根据《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全面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机关、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并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网上公文收发、信息公开、互动平台、网上审批事项跟踪督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回复及知识库更新、网站维护管理等日常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真正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学习培训。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引导各科室部门负责文字信息的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办公室认真组织编写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业务科室,并在市政府党政门户网和我局机关网站上发布。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多次开会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改进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得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2013年开始,我局开始实施《信息宣传报道奖励制度》,鼓励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单位及县市区司法局多写信息多发稿,每年用于信息宣传报道的奖金约2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4年共主动公开工作信息61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8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96%。

  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行政职能类信息8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32条;公告公示类信息45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充分利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和局机关网站,把行政职能、服务事项、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投诉监督电话等事项公布在网上,使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服务事项,获取服务信息。

   2、公开栏。在市局机关办公楼内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书和衡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服务承诺事项、为民办实事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便民服务手册。印发《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内容包括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服务事项、办结时限、投诉监督方式等,使来办事者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为来办事者提供了方便,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