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鼓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根本点,在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坚持以“情”为先、以“理”为主、以“法”为盾,构建了“情理法融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化解了一批多年重复信访案件,基层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获授牌“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一、坚持以情为先,用活“三张清单”。取得信访人的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情法并举解开心结。一是建立信访诉求清单,细致了解信访人家庭生活情况、社会关系等,耐心倾听信访人诉求,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和信任,找准信访的症结所在。二是建立案件处置清单。全面审查涉案卷宗、走访询问相关人员,深入了解原案办理情况,核实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深挖信访人不服司法机关处理结果的深层原因。三是建立化解措施清单。全面审查涉案卷宗、走访询问相关人员,对原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分析,分门别类做出详细可行的化解方案。
二、坚持以理为主,聚焦“三大需求”。积极拓宽释法说理渠道,提高矛盾化解效率。一是释法说理聚焦信访人实体需求。在党委政法委统筹下,建立由“审判员、检察员、警员、司法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组成的“5+1”释法说理小组,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规定、处理结果,向信访人逐条释法说理,解开疑惑。二是公开听证聚焦信访人程序需求。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区工作人员等中立“第三方”开展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信访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有效提高案件审查的透明度。三是司法救助聚焦信访人民生需求。用好司法救助、心理抚慰、特殊帮扶等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让其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
三、坚持以法为盾,创新“三项机制”。一是构建内部协同机制。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调配全院资源,形成信访矛盾化解合力。二是构建外部协作机制。对需要借助外部资源化解的案件,快速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及时解决信访人家庭“急难愁盼”问题。将检察工作“独角戏”变成多方合作“大合唱”,助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三是构建跟踪回访机制。对已化解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组织分析研判,提前妥善化解处置,形成管理闭环,切实巩固化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