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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公款私存”

来源:衡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1-22 16:36:58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进,各预算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已全部取消,日常支付款项时,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局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由于支付审批程序繁多,日常工作中各单位都想把资金掌握在自己可控范围内,因此会出现超支出拨款,多拨的资金均由各单位出纳保管,保管的方式基本是存入出纳私人银行卡内,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在对这部分多拨资金的管理上相对较为规范,实现公、私款分离,但有部分单位存在公、私款混存不清现象。为此审计建议:

1.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尽可能简化审批、拨款中的相关程序,加快用款单位资金的拨付进程。

2.各用款单位提前申报用款计划和额度,尽可能的实行财政转账支付,减少现金使用的额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对确需的日常现金支付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一致,杜绝“公款私存”可能出现的危害。

                               衡阳市审计局  李巧燕、赵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