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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衡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3-30 16:42:17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有效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益明显,但政府投资项目在竣工财务决算环节普遍存在决算工作滞后、资料不完整等问题,造成财政资金滞留、流失、效益低下等弊害。本文结合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实际问题,探讨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它能够充分反映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依据、建设工期和成本、建设规模及材料消耗等各项指标,正确评价政府投资效益,促进总结建设经验,为后续工程概算提供有利依据,使工程概算编制的科学性得到有效提高,有效遏制项目建设中超概算、无依据变更工程量等行为,增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一、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决算工作推进缓慢,时间冗长。

2016年6月,财政部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2021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而在实际工作中,上述规定很难执行到位。多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存在拖延时间较长的情况,有的项目甚至就没有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他们普遍认为项目只要竣工交付使用就到达建设目的,办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无关紧要,从而无法准确核定所形成资产的实际价值,极易造成国有资产家底不清,既有存量资产出现呆滞或流失现象。

(二)财务决算资料收集不完整,信息失真。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需要完整的项目工程建设流程审批资料、实际数据和相关技术资料作为依据,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合作单位多、审批及合同等资料复杂,再加上现实中为了“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超概算、超预算、工程量变更等情况时有发生,项目工程信息中部分重要设计或变更信息未及时更新和完善,也未及时恰当修正对应的政府投资建设会计核算,有的甚至因为人员变动、各部门衔接不畅、决算人员业务不熟不精等情况造成资料缺失、损毁,缺少完整、真实、准确的账务处理、统计整理、业务管理、项目法人等资料及数据,导致数据资料信息无法准确、清晰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影响固定资产计价准确性,进而影响对概算执行的数据分析和概算执行情况,从而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的有效开展。

(三)资产不实且划分模糊,实物与价值不匹配。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重点就是盘点、清查并移交相关资产。实际工作中,多数建设单位未专门安排财务、工程、运营等相关人员落实资产盘点和清查等工作,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经报废的资产设备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核算,在建工程完工后对剩余物资以及材料没有重新登记入库。此外,项目竣工后进行决算工作时,未对资产进行合理划分,例如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成之后,必然会形成设备、建筑物、生产用具等多项资产,这些资产涉及到通信、供电及土建等多个方面,极易造成资产划分不明确的现象,让资产处于一个无从管理风险当中,使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移交资产清单和实际情况相背离,实物与价值不匹配,并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

(一)对竣工财务决算不够重视,组织管理程度欠缺。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侧重点依然是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建设管理与投资进度控制管理,大多数项目在建设管理周期中未制定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案,未明确落实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具体责任和任务分工,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缺乏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且审计部门每年的项目计划也大多围绕着工程结算情况做文章,虽然近几年把工程项目财务收支也纳入审计范围,但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视和管理力度略有欠缺。大家普遍认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其他部门只要按时、按量、按质把工程项目建设完毕,顺利投入使用便万事大吉,施工单位马不停蹄的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之前的工程项目资料和数据全部抛之脑后,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推进和工作效率。

(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力量单薄,缺乏经验。

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一般会选择工程类的专业人才,而对于财务会计人员的招聘就会比较松懈。所以许多财务人员本身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经验不足,导致最终财务报表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完善。且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很容易出现相关工作人员轮岗、工作调动等情况,如果新接手的工作人员未经过专业财务方面培训,缺乏实际操作经验,调动人员之间未进行充分交接、资料移交不齐全,新接手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很难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做好。

(三)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问责激励机制缺失。

政府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一般都是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一个临时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财务决算等工作,主要精力放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方面,对于竣工财务决算大多都未建立内控制度体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执行力度较差,并且这样的临时性机构受人力物力影响,往往是一人多岗、能者多劳、岗位职责不清,一旦出现问题,管理人员之间不免互相推诿扯皮。此外,当前大多数地方尚未建立健全防范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滞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竣工财务决算滞后问题要求不严,纠治不力。一些建设单位为使本单位利益最大化,尽可能搭便车以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趁未决算,巧立名目新增单位工程;在项目工程结算办理过程中,预计有资金盈余,便继续设置新增工程来用足资金余额,因而有意推迟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还有一些项目存在“新官不理旧事”思想,申请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积极性不足。

三、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及时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强化内部组织管理体系。

要转变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认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具有比较强的系统性、全面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量大,需要财务部门联合计划、合同、工程、运营等多个相关业务部门的高度配合,有的还需要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协作,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从“重预算,轻决算”转变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并且要深刻认识到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性,从前期准备工作到后期办理资产入账,一环扣一环,哪一个环节都不能少,都不能有丝毫放松,要切实改变做不做竣工财务决算、办不办不动产权都无关紧要的态度。建设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建竣工财务决算领导小组,起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案,拟定工作流程,明确管理制度,落实人员任务分工和岗位职责,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协调沟通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合作能力,严格按照竣工决算工作时间节点逐步推进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还要做好与审计部门的配合工作,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相关解决措施进行调整,立行立改、边审边改,保证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合理性和高质量水平。

(二)保障各类资料完整准确,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科学高效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一是要签订各种合同、协议以及立项、审批资料等,经办人员一定要把握好政策,严格规范管理资料,防止资料缺陷、丢失;二是项目的各种费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结算的规定做到“先评审、后结算”,严防结算的随意性,及时处理业务发生资料并确保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三是要严格落实工作移交制度,对资料移交不清、不全的人员,严禁到新工作岗位报到,严禁工作关系的转移。四是要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倡导财务人员转变观念,从事后核算转向事前全程参与经济事项业务,了解和熟悉工程建设、投标招标、合同履行、工程变更、价款结算和资金支付等环节的具体情况,不断学习与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财务会计知识、熟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规章、竣工决算编制规程以及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知识,更好地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三)加强资产清查和盘点,确立资产划分规范制度,为竣工财务决算打下坚实基础。

安排专业人员对工程现场以及仓库物资等资产情况进行统一清查和盘点,是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要一环。要联合基建、财务、运营、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各项施工材料、设施以及工器具等逐一进行核查,编制核查清单;对使用的相关设备设施做好记录,对出现损坏的设施及时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新购设备要检查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完整等,做到账账、账实相符。此外,要确立明确的资产划分制度,如在水电项目工程建设中,一个项目往往会形成多个固定资产,明确资产的划分能够科学合理开展待摊投资支出分摊,减少固定资产存在成本计算偏差,防止错估资产价值问题出现,避免不合理分摊造成资产价值严重背离市场价值,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四)搭建项目网上监督平台,强化财政监管措施,实行全过程动态协同监管。

为了让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能够顺利进行,动态监督资金管理、使用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为此搭建一个项目资料数据网上监督很有必要。建议由纪委监委牵头,利用财政、发改、住建、交通、审计等部门的大数据系统抓取数据,捕捉每个项目从立项到决算的全过程,如立项审批文件、财政资金拨付、工程量变更审批、工程现场相关视频等,实现全视野全范围的数据信息共享。纪委监委、财政、审计根据各自的职责设立监督要点,随时开展跟踪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预警。与此同时,在监督平台中设立中介机构黑名单模块,提取参与工程建设与监管的预算编制、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评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从业情况,将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来影响项目参与各方对中介机构的选择。同时,要改变以往“招投标严管、施工中不理、竣工后把关”的被动监管方式,从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财务决算结束,聘请专业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与控制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后1个月内,应将完整的竣工财务决算资料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审核,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暂缓下达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五)完善绩效考核,加强审计监督,重拳整治竣工财务决算滞后行为。

一要完善绩效考核的指标及其权重,通过设定是否按期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是否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是否违规转包、挂靠;是否及时、规范签订项目合同;超概算、超预算建设手续是否齐全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找出问题及原因,明确相关责任,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挂钩:绩效优良,增加预算;绩效合格,控制预算;绩效较差,削减预算。二要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审计监督中去,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积极加强沟通衔接,财政部门每年定期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考核情况推送给审计部门,将考核不合格的,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竣工财务决算的、竣工财务决算质量不高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的等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对其展开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领导干部离任(任中)审计,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助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对于国计民生意义重大,要妥善解决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一系列问题,提升竣工财务决算质量,就要高度重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建立各职能部门有效沟通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搭建网上监督平台、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以便能及时、完整、真实的通过财务管理体现政府投资固定资产价值,以此有效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