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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衡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21 08:26:22

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82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衡阳市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衡阳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围绕贯彻《预算法》,促进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资金绩效来开展工作,注重揭示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衡州监狱、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等7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通过审计大数据平台实现了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

一、财政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9.91亿元,同比增长1.97%,其中税收完成210.11亿元,同比增长1.6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3亿元,同比下降5.69%,其中税收完成86.24亿元,同比下降3.09%。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436.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2.7%。三是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全年新增减税约22亿元以上;筹措资金3亿元,成立衡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加入国省再担保合作体系,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四是深化集中支付改革,加强日常管理,推进存量资金回收工作常态化,基本实现了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覆盖,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进网上审核,严格支付审核监督,堵塞管理漏洞。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687096万元,实际完成629385万元,是年初预算的91.6%;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年初预算513159万元,实际完成423601万元,是年初预算的82.5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50598万元、上划省级收入73003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963716万元,实际完成1333051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38.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469339万元,实际完成1712970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16.5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2191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469339万元,实际完成1559281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06.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000万元,实际完成1007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000万元,实际完成5425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34035万元,实际完成298537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27.56%。(同口径)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13519万元,实际完成257144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20.43%。(同口径)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安排欠合理,部分单位预决算差异较大。

纳入此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7家单位年初预算收支总额均为52731.68万元。其中,市总工会等4家单位超收17421.37万元,差异率67.7%;财工院等5家单位超支16375.87万元,差异率56.84%。预决算差异较大。

2、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一是国有资产产权收益等非税收入2286.8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2019年年底四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余额20742.91万元未上缴市财政专户。

3、财政事务中心管理核算的土地报批规费账户未及时撤销,年末资金结存5375.67万元未及时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年初预算收入4658.65万元,实际收入4273.0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85.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涉及机构改革划出119.52万元、划入420.9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调减32.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调减662.65万元、其他收入调增8万元。

2019年度支出总额3839.2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33.8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94.79万元,2019年底累计结余928.62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结余540.9万元未纳入2019年度年初预算,其中:原农委494.79万元、原畜牧水产局17.5万元、原农机局15.54万元、原农开办13.07万元。

2)财务管理或支出不规范。一是超范围发放24人有毒有害保健津贴7.59万元;二是原畜牧水产局未对生态补偿费实行专账管理,其中28.71万元支出不规范;三是原农开办基建账务未并入机关财务账,涉及基建资产2816.22万元。

34.68万元食堂资产未及时入账。

4)原农机局往来款项及长期借款清理不及时。其中:应收款项86.37万元、应付款项6.66万元、长期借款18万元。

5)原畜牧水产局个别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25万元。

6)国有资产收益应缴未缴财政,涉及金额760.18万元。一是原农开办收取租金500万元应缴未缴财政,在基建账户坐收坐支;二是原畜牧水产局个别资产未记固定资产,租金260.18万元应缴未缴财政。

7)市农业农村局在机构改革财务和资产移交过程中,移交衔接不畅,账务处理不清,资产核对不明。一是市农业农村局与原农开办机关财务、基建财务及工会账均未交接入账;二是农业农村局与原农机局机关资产、往来账及部分凭证未及时核对交接。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年初预算收入19261.11万元,实际收入16637.6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23.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第三次国土调查等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2019年度支出总额15795.6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42.0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633.79万元,剔除财政收回存量资金50.29万元,2019年底累计结余4425.57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结余3583.5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2)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2019年度年初预算19261.11万元,实际收入16637.6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623.42万元。

3)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一是原市国土局9个二级机构“三公”经费2019年度实际支出40.74万元,部门决算报表中在“其他支出”科目列支;二是因公出国(境)费用6.01万元在“差旅费”科目列支。

4)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49.3万元,其中:原市国土局5个二级机构无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3万元,原市规划局无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6.01万元;原市国土局8个二级机构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20.86万元。

5)未按规定撤并银行账户22个,2019年底余额19525.77万元。其中,原市国土局下属二级机构21个,年底余额19266.22万元;原市规划局1个,年底余额259.55万元。

615.97万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原规划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面价值3590.39万元资产未根据机构改革资产移交实际情况进行账务处理,资产交接未履行报批备案手续;二是购买4.74万元电脑未计固定资产;三是11台车辆报废审批不规范,造成账实不符129.92万元;四是所属单位门面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门面未办理产权登记、未入账计入固定资产,少收门面租金1.71万元,2.02万元租金未上缴财政。

8)截至20191231日,市本级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金120621.9万元。

9)所属大雁公司依托国土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中介业务,收取29家用地单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服务费402.53万元。

3、市总工会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市总工会2019年度年初预算收入4514.28万元,实际收入7271.8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57.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省级财政拨款、专项慰问资金及工会经费等追加1110.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647.51万元。

2019年度支出总额6143.9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27.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7791.12万元,2019年底累计结余8919.02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差异过大。2019年市总工会本级总收入7271.8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57.57万元;全年支出总额6143.9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29.67万元。

214.56万元支出报账手续不齐全。

3)应收往来款项20.02万元清理不及时。

4、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年初预算收入13271.24万元,实际收入25133.8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862.6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生均经费、职业教育、课题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3376.0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2598.04万元、债务预算收入增加6000万元,同时其他收入减少616.2万元等。

2019年度支出总额24805.8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2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96.56万元,2019年底累计结余524.56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以前年度累计结余196.56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2)预算收支编制与实际收支相差较大。财工院预算收入13271.24万元,较实际收入25133.87万元,相差11862.63万元;预算支出为13271.24万元,较实际支出24805.87万元,相差11534.63万元。

3)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费用833.88万元。一是无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9万元;二是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及委托业务费等820.99万元。

4)学费等非税收入391.3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5)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其中:应收款项935.22万元、应付款项247.17万元。

6)学费等相关收费不规范。一是未补偿应征入伍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23.98万元;二是超标准收取学生空调费33.84万元;三是违规替校内经营机构代收保管箱租赁费132.32万元。

7)原衡阳市机械技工学校整体资产和5栋公寓资产未入账,既无原值也无评估价值,造成资产账实不符。

811592.42万元在建工程应转未转固定资产。

9)未按规定程序实施政府采购125.62万元。

10)违规支出费用或发放津补贴。一是违规支付教职工期末考试监考费、考务费164.58万元;二是违规支付银行贷款业务金融服务费61.07万元;三是违规发放离退休人员院内生活补助154.94万元。

5、衡州监狱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衡州监狱2019年度年初预算收入7272.77万元,实际收入9969.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697.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绩效奖励等增加991.1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705.98万元(主要为各监区上缴营业收入)。

2019年度支出总额9808.7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1.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1.28万元,2019年底累计结余182.4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以前年度累计结余21.28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2)年初编制其他收入预算300万元,远低于2018年度各监区实际营业利润798万元。

3)超预算支出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费用303.75万元。

4)监狱改扩建工程投资未纳入机关行政账统一核算,涉及金额21465万元。

52个工程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44.22万元。

6、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年初预算收入3077.9万元,实际收入1557.5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20.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直接拨付项目单位。

2019年度支出总额3664.4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106.8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339.38万元,剔除财政收回存量资金23.68万元,2019年底累计结余208.84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收未收衡阳博爱儿童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康复中心大楼项目合作费82万元。

2)将价值154.8万元的医用设备交由合作公司使用,未收取相关费用。

3)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在建工程未纳入行政账核算,涉及金额3057.93万元。

7、衡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19年度年初预算收入675.73万元,实际收入779.7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4.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工会经费及老干部书协活动经费等增加。

2019年度支出总额764.8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4.9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29万元,2019年底累计结余25.21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学费收入缴存程序不规范,将收缴的学费存入个人临时账户再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账户金额117.72万元。

2)未按规定对实有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管理制度,涉及金额1102.86万元。

(三)大数据审计实施情况

今年继续使用审计大数据平台对公共资金实现了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重点核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并对在大数据审计中发现问题疑点的171家单位进行了核查,拓展了数据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基本实现了预算单位支出审计全覆盖,起到了规范管理和提示预警的良好作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与支出实际情况不相符。

1)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无预算有支出。审计抽查发现32家单位无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其中8家单位2019年度实际支出10.7万元,其余单位未列支公务接待费;65家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12家单位2019年度实际支出49.07万元,其余单位未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过大。2019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820.12万元,决算(草案)总额3413.0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5.24%,其中抽查发现4家部门单位较年初预算总额34.2万元超支16.55万元;156家部门单位较年初预算总额6809.82万元节支3781.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2、个别单位决算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55.35万元。

16家单位违规将因公出国(境)费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涉及金额21.81万元。

21家单位通过旅行社开展党建活动,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0.54万元。

3)市地方海事局在未获船主授权的情况下,违规将应发放给船主个人的船舶改造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承接船舶改造业务的第三方公司,涉及船舶22条,金额共计33万元。

32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2.38万元。

大数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到其他预算单位的,市审计局已向有关单位下达督促整改函等审计文书予以处理。

三、审计整改及案件移送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政策执行和制度建设层面的,市审计局以审计情况专报等形式上报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一般性违规问题,有关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审计共发现违法违纪案件或问题线索2条,其中移送市纪委监委1件、移送主管部门1件,上报了《我市机构改革单位财务及资产移交工作亟待引起重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建立健全土地供应机制 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征缴到位》《衡阳市总工会应在工会经费的“征管用”方面下功夫》《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津补贴发放现象亟待引起关注》《我市信息化项目建设亟待规范》等6份反映体制机制性和长期性普遍性问题的审计情况专报,下达督促整改函15个,相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后续审计整改及案件查处情况,将在今年12月的审计整改报告中具体反映,市审计局将报请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针对不同类别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下发审计整改清单,实行跟踪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指导性和约束力。

一是不断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将年初预算精确到具体项目或单位,压缩预留预算指标规模,减少资金分配的随意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及完成质量;二是加强对部门单位各项收入来源预算编制的指导与约束,系统分析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完成情况,逐步提高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升部门单位合理确定收入与安排支出的理念与能力;三是严格贯彻中央厉行节约与“过紧日子”的要求,对部门单位全口径收入与支出进行系统管理和监督,守住“三公”经费与一般性支出等指标红线,杜绝个别单位转嫁或隐匿支出的可能,提升财政管理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力求做到年内资金拨付进度相对均衡,避免资金指标下达过于集中,影响资金投向的科学性及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加强对资金支出进度的跟踪检查,防止人为滞留现象;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金。定期了解各单位账户及财政相关账户核算内容及余额情况,分析账户存量资金规模及成因并采取相应盘活存量的政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如实入账且收益及时上缴。

一是盘清家底,全面履行资产管理职能,做到资产购买、使用、变动、处置等环节合法合规,做到账实相符,堵住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规范资产收益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收益定价、收取及上缴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相关流程,实现资产收益管理的合理化、公开化、透明化;三是进一步加强问责,对资产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同时对监管不力的职能部门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助力我市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强市和最美地级市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