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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衡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2-16 15:46: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衡阳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对衡阳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中共衡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青团衡阳市委员会、衡阳市中心医院、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衡阳市第六中学等7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市本级2018至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运用大数据对市本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公共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

一、财政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面对新冠疫情,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全市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收入660853万元,实际完成698786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05.74%;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年初预算460648万元,实际完成412914万元,是年初预算的89.64%。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43749万元、上划省级收入6916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支出909111万元,实际完成1110939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22.2%。

一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17亿元,同比增长5.58%,其中:地方税收完成47.76亿元,同比增长8.85%。二是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帮助企业解困。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77亿元;设立企业解困资金2.03亿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租金0.23亿元;兑现购房契税奖励资金2.74亿元;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28亿元,覆盖城区401家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3.73亿元担保融资服务,减免担保费473万元。三是关注民生福祉,民生支出总额82.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74.69%;安排各区及市直单位群众困难救助资金1.55亿元。四是深化财政改革,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推进存量资金回收工作常态化,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 年末非税收入33282.39万元应缴未缴国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财政账面显示年末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有应解本级国库收入33282.39万元未缴入国库。

2. 预算安排或支出进度不均衡

一是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第四季度支出占总支出的39.99%,其中12月支出占比28.2%,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

二是全年国库集中支付数额中,第四季度支付金额占比48.45%,其中12月支付占比31.64%,年底用款较为集中。

3.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程度不高

2020年市财政委托8家中介机构对8个专项资金和15家预算单位的部门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23家单位中有4家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执行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 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预算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将项目支出经费47万元用于基本支出。

(2)财务管理不规范。出差住宿费用支出未附明细清单。

2. 市金融办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预算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党建经费2.2万元用于其他公用支出。

(2)固定资产权属不清。市金融办出资19.71万元购买入账并实际使用的一台车辆,其产权登记在衡阳市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3. 市人防办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人防办未及时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3528.52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984.58万元。

(2)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以物抵费资产未移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涉及金额6247.5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4月21日,下属单位衡阳市人防平战结合项目管理中心未及时收取租金49.86万元;三是早期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到位,未对107个早期人防工程及时进行检测、评估、鉴定及维护。

(3)未按规定使用人防专项账户。将原本应该用于核算中央财政拨款业务的人防专户用于核算往来款、工程款等业务。

(4)未将原由财政资金支付的工程项目退款766.48万元上缴财政。

4. 团市委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劳务费及会议费28.29万元。

(2)对基层团委团费收缴监管不到位,个别基层团委存在超标准收取或未及时上缴团费等现象。

(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超标准支出会议费4.94万元;二是下属单位市青少年宫门面租金收入17.6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无专职会计人员,存在记账不及时、错记科目等情况。

(4)未及时下拨专项救助资金15.69万元。

(5)下属单位青少年宫多报在编在岗人数3人,多获取财政资金8.46万元。

5. 市中心医院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收取空调费、床位费、医疗耗材费等16.64万元。

(2)药品管理不规范。一是药品盘亏2.26万元;二是未使用的麻精药品1.37万元未及时退回销毁。

(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489.34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其中:房屋资产306.64万元(评估价值)、仪器设备182.7万元;二是2450平方米制剂楼闲置未使用;三是已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四是应收未收租金58.5万元。

(4)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231.34万元三年以上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二是单位住房基金未及时对账,导致账实不符;三是收支核算不规范,存在错记现象。

6. 高铁学院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租赁费等各项费用208.85万元。

(2)应收未收或应缴未缴相关收入688.12万元。一是应收未收租户租金及水电费63.99万元;二是学院家属区与行政区未水电分离,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未收水电费67.27万元;三是培训收入536.86万元未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原则上缴财政。

(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三年以上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其中:应收款项107.86万元、应付款项610.41万元;二是违规支出教职工期末考试监考费、出卷费、加班费等26.77万元。

(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3处房产及2宗土地未经评估确定价值,未入账。

(5)两个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 市六中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进行预算公开。学校未按规定公开2020年度预算。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发放退休老师防疫费3.84万元;二是食堂账户现金支出占比较高,占全部支出的44.72%;三是工会支出均为现金支出。

(3)采购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食堂采购业务未按规定公开招标,2020年度累计采购金额216.5万元;二是校内维修工程由一家公司承包,2020年度累计支出88.27万元,未经政府采购。

(4)新建学生公寓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市本级2018至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一是市本级未根据要求出台临时救助政策;二是市救助站与定点救治医院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存在差异,财政拨款缺乏依据,抽查发现医疗机构重复申报或计算救治资金31.04万元。

2.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55.64万元城乡低保资金申请下拨不及时;二是部分城区或园区以同一事由对同一人重复发放三次以上临时救助资金,涉及金额29.02万元;三是部分城区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不严,下辖乡街临时救助备用金超标。

(四)大数据审计实施情况

市审计局创新审计模式、整合审计力量,首次成立9个大数据审计组,对发现问题疑点的164家单位进行逐一核查,实现对公共资金的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丰富了大数据审计内容,并有效拓展了数据审计的广度和深度,起到规范管理和提示预警的作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一是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7家单位中,有市中心医院、市人防办、高铁学院、市六中、团市委等5家单位以前年度累计结余及其他收入等共计35156.1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高铁学院及市六中2家单位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相差较大;三是市中心医院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实际预算执行率过低。

2. 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不准确,追加预算占比较大。2020年度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项目1127个,预算金额124183.24万元,全年实际成交采购项目561个,采购金额74258.71万元,其中:属于年初预算的采购项目有218个,涉及金额24460.33万元,仅为年初预算金额的19.7%;以追加预算采购的项目达343个,涉及金额49798.38万元,占全年政府采购成交金额的比例达67.06%。政府采购追加预算占比较大,预算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 部分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涉及金额3.52万元。衡阳市林业局、衡阳技师学院等9家单位违规将公务接待费列入其他支出科目,金额共计3.52万元。

4. 部分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49.17万元。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等8家单位2020年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累计金额249.17万元。

5.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级单位未按规定停发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工资,涉及金额43.45万元。

三、审计整改及案件移送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政策执行和制度建设层面的,市审计局以审计情况专报等形式上报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一般性违规问题,有关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审计共发现违纪违规案件线索7件,其中:移送市纪委监委2件、移送市监委1件、移送主管部门4件;上报了7份反映体制机制性问题的审计情况专报和审计要情,下达督促整改函4份及审计建议函46份,相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后续审计整改及案件查处情况,将在今年12月的审计整改报告中具体反映,市审计局将报请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针对不同类别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下发审计整改清单,实行跟踪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逐步减少预算追加,提高预算的执行率和年初到位率。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收入征管制度,确保应征尽征、应减尽减,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四是预算合理安排偿债准备金,健全政府债务风险体系,创新化债与融资方式,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关注结转结余资金构成及规模,对多年结转无需使用的资金要合理统筹,对确需保留的资金要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完善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衔接机制,清理各类沉淀资金资产,积极收回外借资金,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等领域,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评价整体预算及项目支出绩效,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管理的重要依据,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三)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安排部署,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二是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三是加强财政与审计部门的联动,健全财政与审计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机制,着力解决被审计单位屡审屡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