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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同级审工作报告中有关单位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2 00:00:00

 

 

 

关于2014年同级审工作报告中有关单位

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4 12 18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衡阳市审计局局长 李艳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4年同级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  整改工作的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审计整改力度大、效果好,同级审整改工作形成前所未有的合力。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亿龙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积极整改,确保审计成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意见。周海兵市长安排、段志刚常务副市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对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交办和调度,明确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责任人,针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逐一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市审计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工作及时进行审计回访和督促检查,实行责任到人,积极跟踪整改,帮助被审计单位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帮助整改到位。

相关单位把审计整改作为规范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由被动整改转为主动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共召开各类整改会议11次,制定整改措施33条。

在整改期间,市人大副主任李慧星率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多次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促督办,有力促进了我市审计整改工作,优化了审计整改工作环境。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督促指导有力,各相关单位积极整改,今年的同级审整改工作是历年来效果最好的,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对预算收入进行全面清理,已将47445万元预算收入全额缴入国库。

2、针对部分教育费附加用途不合规问题。2014年度市财政已将教师绩效工资纳入部门预算,规范教育费附加资金的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3、针对财政借款余额大的问题。市财政对2013年末的财政借款进行了认真清理,要求相关科室督促借款单位归还,对应由政府承担的支出性往来挂账将根据市本级财力情况报请政府逐年消化。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纳税档案资料欠完整、纳税申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地税局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奖惩制度等方式,夯实基础工作,杜绝此类现象发生。针对税收滞纳金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地税局要求各征收单位和稽查部门,通过一案双查双报告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促征管单位和检查人员加大滞纳金征收力度。

2、针对已征收的税款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市地税局各征收单位已将税款7046.05万元全部缴入国库。

3、针对部分企业欠税未及时征收问题。市地税局各征收单位通过下达催缴通知书、对纳税户的法人代表进行税务约谈、制定清欠计划等方式,已征收入库13805.9万元,对剩余欠税2026.92万元,将继续采取措施,追缴入库。

(三)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整改到位,对今后出现的项目经费结余,一律编入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针对少征非税收入的问题。市地方海事局各海事处对各辖区水域船舶状况进行彻底清查,掌握了真实的船舶动态,完善了《衡阳市地方海事局水上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制度》,健全了七县市和城区海事处船舶规费征收台账,对2013年少征的船舶港务费等非税收入进行补征,除部分河段由于砂石禁采期间船舶停运无法补征外,其余部分已补征213万元。

3、针对部分预算单位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各单位已整改到位。一是林业局2009年至2010年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等78.66万元已上缴市财政。二是民政局办公楼出租收入47.5万元已上缴市行政事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三是衡阳市铁一中学应退学生书籍款29.39万元,因学生已毕业离校,无法清退,学校已将书籍款上缴市财政,对超标准收取的学生就餐IC卡卡费已进行清退。

4、针对部分预算单位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各单位已归还原资金渠道。一是市民政局归还超范围列支的抚恤资金30.82万元,并对福彩公益金的用途进行了规范,将不再超范围拨付公益金到县市。二是市环保局归还排污费专项资金300万元。三是市林业局归还通道绿化专项资金28.72万元。四是市计生委归还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抽样调查经费57.33万元。

5、针对部门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各单位都采取措施,规范整改。一是市民政局对于七项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的问题,从7月份开始将专项资金归类建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收支两条线规定。二是市环保局支付建设项目工程款未取得税务发票问题,市环保局严格规范财务报账行为,做到见票付款,对已支付的款项要求施工方在2014年年底之前必须开具建筑安装营业税发票。三是市林业局办公楼未入账问题,已对该工程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固定资产账。

6、针对项目工程手续不规范问题。市水利局与相关部门衔接,补办相关手续。一是对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项目超概算问题,已向市发改委报送《关于请求批复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投资概算的函》,由于该项目的工程评审正在进行,工程尚未竣工验收,暂未批复。二是对水土保持的三个项目未招投标的问题,已按照市采购办的要求,对2013年以来签订的合同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应实行政府采购的一律要求补办手续,对即将签订的合同要求必须按政府采购目录签订合同后再付款,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7、针对市旅游局未与市旅游协会脱钩的问题。市旅游局正在指导筹备旅游协会换届工作,换届后与协会彻底脱钩,协会领导机构组成由协会成员单位选举产生。

8、针对市海事局干部职工参股办企业、个别科室私设小金库、祁东县交通局、常宁市地方海事处虚报燃油补贴等问题。市海事局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原因,严肃整改。一是撤销了干部职工参股的市通江船舶技术服务公司。二是市交通局对设立小金库、虚报燃油补贴的3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收回17本虚假船舶证书,停止上报燃油补贴。三是祁东县纪委对祁东县交通局燃油补贴管理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  跟踪整改的工作安排

对少数暂时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督促问题的整改,直到整改到位。对市环保局未取得税务发票问题,将督促其整改到位;对于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项目超概算应补办手续的问题,将继续对市水利局进行回访,督促其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旅游协会脱钩的问题,将进行后续追踪,督促整改到位;对部分未征收到位的税收和非税收入的问题,将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征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