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审计局在开展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存在不规范、多头或重复开户、不同性质账户混用、开设的账户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脱离财政监督等问题。为此,县审计局指派审计组深入县城各家商业银行调查取证,与县财政国库核算局对所设立的账户进行了认真核实。
至2018年4月底止,县本级财政和一级预算单位在各家商业银行开设账户502个,除单位确需保留的零余额账户、工会账户和财政部规定的专户外,违规保留账户220个,涉及单位63个,涉及金额162387.03万元。其中:应当撤销账户186个,涉及单位55个,涉及金额149645.42万元,可以收缴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241.91万元,可以收回并归还财政原出借资金673.87万元;应当合并的账户34个,涉及单位8个,涉及金额12741.61万元。
衡阳县审计局以审计要情方式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经县主要领导批示,县财政以及有关单位迅速清理归并银行账户,强化了财政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衡阳县审计局 王巧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