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市部分二级机构违规发放信访岗位补贴和司机行车补助及安全奖。
某市审计局在对某机关的二级机构事务中心发放个别综合科室信访津贴0.57万元(235元/人/月);发放4名司机行车补助及安全奖4.65万元(行车补贴按照550元/月、安全奖按照0.25元/公里),1名办公室公车管理人员安全奖0.5万元。
案例释法: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第三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第四条“从2007年3月1日起,各单位除了执行新的津贴补贴标准以外,其他现金、实物等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一律停止发放”的规定。
审计要求该二级机构主动清退收回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贴、奖金绷额,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发放补贴、奖金标准和范围,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湘公网安备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