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机关大院停车环境,破解停车难题,消除各类设施安全隐患,提升大院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衡阳市审计局院内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比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衡阳市审计局院内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项目地点:衡阳市审计局
项目预算:50万元,无预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最高限价:49.9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规划建设电动车棚
将地下车库电动车充电设施移除,在办公大楼北面规划建设电动车棚,规范停放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新建、加铺沥青路面,与原有路面现状保持一致;新建排水沟、路沿石,完善道路排水与边界标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二)重建气排球场
移除院内布局不合理的气排球场,重新选址建设。新场地将充分考虑空间利用效率、安全距离与使用需求,彻底解决原场地空间浪费、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对院内低矮灌木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同步开展绿植移栽调整等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三)优化院内停车
合理规划地面车位布局,提升空间利用率;优化地下车库车位设计,提升车辆通行效率;移位调整院内宣传栏、标示牌与路灯等,使其布局更贴合院内人流、车流动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四)完善院内车辆出入通道,形成可循环车行道
对大门道闸进行改道升级,缩短车辆出入验证时间,缓解上班高峰期路面拥堵;拆除中间隔离护栏,保障车辆出入安全,大型车辆通行无障碍。大楼北面新建沥青路与院内车行道衔接,打通院内交通循环,避免车辆逆行剐蹭。(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三、项目实施要求
实施时间:预计2026年4月25日开工,2026年5月9日竣工,总工期15天,若因气候影响,导致无法施工可顺延施工工期。施工期间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对机关大院正常办公及生活秩序的影响。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比价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比价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此次比价活动。
五、评比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符合资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六、获取比价响应格式文件的时间、方式
获取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
获取方式:衡阳市审计局官网上自行下载比价响应格式文件及相关资料。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按比价响应格式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密封、签署后递交,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衡阳市审计局101室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衡阳市审计局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12号
联系方式:0734-88636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比价采购方式,供应商需按照衡阳市审计局官网项目比价响应格式文件要求完成响应文件的编制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获取相关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文件内容,如有疑问,可在响应文件截止期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附件:1.比价响应格式文件
2.工程量清单
湘公网安备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