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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法规和国际经贸关系科   时间:2021-04-13 10:51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2021年4月15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根据《衡阳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衡法办〔20215号)《衡阳市人防办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衡防线领办〔20211号)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8日至4月30日

三、具体安排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采用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方式进行。2021年4月8日至4月30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场活动;4月15日全天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场活动(2021年4月8日至4月30日)

1.活动形式:

组织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开展以"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主题的法治学习活动,提升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意识。

"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设置宣传展板、设立门户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2.参与人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3.活动地点:局机关

(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日活动(4月15日)

1.活动形式:开展"送法进商超"主题日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投身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送法进商超"专题普法主题党日活动,向全市重点商场超市有针对性地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推动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用实际行动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内容,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2.参与人员:局机关第四党支部、流通业发展科

3.活动地点:晶珠广场、步步高广场、万达广场、大洋百货、香江百货(光辉店)

4.活动流程:

9:00-11:30  赴晶珠广场、步步高广场、大洋百货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4:30-17:00   赴万达广场、香江百货(光辉店)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宣传保障

本次活动预计印制宣传单2000份,制作宣传海报24张、宣传横幅2条、宣传展板6个、光盘2个。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二)提升宣传成效。紧密围绕主题,创新方法,丰富活动载体,既要利用好传统有效的宣传手段,更要发挥好新媒体传播快、覆盖广、参与性强的优势,构建全方位宣传教育平台,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时效性。

(三)统筹疫情防控。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活动中要充分体现我们党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理念立场,突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内容。实现疫情防控和国家安全教育两手抓、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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