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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商务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企业管理科   时间:2020-08-03 10:37

衡商粮办〔2020〕179号

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科室、各商务粮食企业:

现将《衡阳市商务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2020年7月27日

 

 

 

 

衡阳市商务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序推进我市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省、市安委会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在全行业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等方面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全市商务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组织领导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全市商务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和各县市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企业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及时完成省商务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市安委办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三、整治目标

(一)强化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人民至上的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落实责任。落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成为刚性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三)强化风险管控。强化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业行政检查为主向企业主动自查自纠转变。

(四)强化机制创新。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动人、物、系统、制度等诸要素的安全可靠、和谐统一,使各种危险因素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为2个专题和4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贯彻,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安排专题学习,并对商贸企业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学习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二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三是完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制定下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文件,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整改,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好用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大力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企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诚信承诺、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行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配合做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的决策部署和完成时限要求,积极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快乡村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配合做好马路市场取缔和迁建工作,补齐乡(镇)、村等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二是积极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规定,加强汽车流通行业日常监管,加大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低速货车流通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同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协同配合,采取全面排查、督促主动报废、依法强制报废、违规行为查处等整治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及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负责)

2、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安全整治。持续推动加油站(储油库)安全整治,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审批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整顿无证经营、非法购销成品油、销售不达标油品、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违规储备成品油等违规经营行为;违规新建、迁建、扩建和改建加油站(点);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偷税漏税、商标侵权、乱挂标识等损害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加强对重点部位(油罐区、加油区、配电室)、重点环节(卸油环节、加油环节、检修环节、施工环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油气回收治理、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巩固成品油"自流黑"整治成果,配合市场监管、环境生态等部门推进成品油质量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及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负责)。

3、开展商超、餐饮及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整治是否依法办理消防手续;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规模较大的商超是否依法设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消防设备和抢险救援装备配备是否符合实际,检查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情况;检查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检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检查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检查是否完善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针对性演练。要落实消防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对隐患问题突出、多次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的企业给予严肃处理。(局流通业科、服务业发展科依职负责,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属地负责)

4、开展粮食领域安全整治。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一规定两守则)等法规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在粮食领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和安全仓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推进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一是出入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出入库作业期间是否落实带班制度,库区是否有安全员巡查。是否执行粮食出入仓作业单、遵守生产作业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机械设备违章操作行为(如开机时推动设备、吊臂下站人、输送机皮带下方站人,输送机停止作业或移动时未降到最低,未悬挂警示牌、在皮带上爬行等违规作业行为)。二是有限空间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是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制度,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作业审批,是否检查并确认作业条件满足要求,开展作业监护,是否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配备应急装备,在有易燃易爆、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时,是否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使用安全的工具。是否对通风除尘设备内的粉尘进行及时清理。加工车间、包装车间、储备仓库和发货车间是否采取有效通风、除尘措施,是否对密闭空间的设施设备、电气线路进行定期安全检查,防止线路老化、裸露。三是熏蒸作业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档案,落实熏蒸库点药剂"零库存",加强对粮油仓储单位管理和使用储粮化学药剂各环节的隐患排查,建立健全药剂领退用制度,加强台账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持续开展对管理使用储粮化学药剂各环节的风险摸排、问题整治。(局粮食调控与储备科、粮食产业发展与科技科依职负责,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属地负责)

   五、进度安排

从2020年8月-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以商务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点及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商粮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治理本地区商务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推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商务粮食领域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进一步挖掘安全风险及其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薄弱环节,梳理在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的办法,以及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措施,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日前,各县市区商务和粮食主管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市商务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企业管理科)。2022年12月1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商务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部门及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科室要高度重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时刻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要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切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要明确负责人和牵头科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主体,强化落实。各商务和粮食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构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整治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短板和不足,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自觉做到隐患问题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即查即改,敢于碰硬。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创新检查整治方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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