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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号)、《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推广标准托盘发展单元化物流的意见》(商流通函〔2017〕968号)要求,切实促进我市商贸物流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结合《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物流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湘商流通〔2021〕1号)等文件精神,市商粮局、市财政局决定开展衡阳市2021年度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及物流标准化建设。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1.支持开展社会化租赁的托盘运营商做大做强,扩大托盘循环共用规模,完善运营服务网络,包括:购置标准托盘(以下均指1200mm*1000mm平面尺寸);管理系统投入;鼓励合作共建运营体系,租赁运营网点;探索托盘交易、租赁、交换、回收可自由转换的市场流通机制。 2.支持用户租赁标准托盘,购置标准周转箱(筐)(以下均指600mm*400mm包装模数系列)、笼车等单元器具,适当支持用户购置标准托盘。鼓励以托盘为基础单元,由仓配单元向订货单元、计量单元、结算单元、数据单元转换,提高单元化物流占比,提高供应链效能。 3.适当支持建设或改造与标准托盘、周转筐(箱)相匹配的标准化物流基础设施设备(含装卸月台、装卸工具、标准货架、标准车辆、分拣包装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在本市工商注册; 2.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欠缴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3.具有相应的行业资质业绩,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规模、技术和资金上,具备完成所申报项目的能力。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企业的标准托盘不少于1000块或标准周转筐(箱)不少于2500个; 4.项目建设期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交付、付款、发票时间等必须在此期间。标准托盘实际租赁到期时间不局限至2021年9月30日,但租赁合同起始、付款、发票时间必须在此期间内,最多支持租赁奖补时间为1年。原供应链上企业标准托盘租赁数要比2020年9月30日项目验收时多出的部分才给予补贴)。 三、支持方式与标准 按照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标准为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资料目录; 2.《项目申报表》(附件1);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2); 5.申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概况、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进度安排、预期成效等),项目投资情况等; 6.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告; 7.企业获得的荣誉、成果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8.申报单位承诺能够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配合开展调研工作,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考核工作。 五、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资料目录; 2.验收申请报告; 3.《项目验收表》;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承诺书》; 6.验收单位基本情况:企业概况、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现场照片、实施成效等); 7.有关佐证材料:如标准托盘、周转筐(箱)等设备购置租赁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复印件);装卸月台、装卸工具、标准货架、标准车辆、分拣包装等基础设施设备的购置、建设改造的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 5月10日前,申报企业按照属地申报原则,向所属县市区(园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相关材料(一式四份)。 2.项目初审 5月15日前,企业将通过县市区(园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并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市商粮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园区)推荐原则上不超过3家。5月30日前,市商粮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复核材料,有需要的将现场核查,最终综合考量择优确定入围企业名单,建立项目库。 3.项目评审 10月1日—30日,市商粮局、财政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项目逐一进行评审验收,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2021年度支持范围,在2021年年底前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园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严格审核项目单位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择优推荐。申报材料要按要求及顺序制定,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编写页码,封面列明申报单位、联系方式类别,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报送市商粮局、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要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2.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此次申报项目必须为非重复、多头申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将取消其以后年度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商粮局流通业发展科 许 钧 联系电话:8822416 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科 龙海容 联系电话:8867695
附件:1.衡阳市2021年度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及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样本)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 衡阳市2021年度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 及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申请表
申报企业(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法人代表 |
| 实缴注册资本金 |
| 注 册 时 间 |
| 营业执照 |
| 注册地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手 机 |
| 经营范围 |
| 二、上年度有关经济指标 | 资产总额 | 销售营业收入 | 利 润 | 增长率% | 税 收 | 增长率%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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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报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 地 址 |
| 申报方向(可多选) | □1000mm*1200mm标准托盘购置 □1000mm*1200mm标准托盘租赁 □符合400mm*600mm包装模数系列尺寸的循环共用的周转筐(箱)购置 □建设或改造与标准托盘、周转筐(箱)相匹配的标准化物流基础设施设备 | 项目主要内容简介 |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 项目计划总投资(总投资=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 其 中 | 自筹资金 | 银行贷款 | 申请专项补助 | 1.标准托盘购置 | | | | 2.周转筐(箱)购置 | | | | 3.标准化物流基础设施设备 | | | | 四、绩效目标 | 标准托盘保有量提升 |
| 符合模数周转筐(箱)保有量提升 |
| 货损率下降 |
| 装卸货效率提升 |
| 带板送货率、配送率提升 |
| 带动社会资金投入金额 |
| 县市区(园区)商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财政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承诺书
市商粮局、市财政局: 我单位承诺:此次2021年度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及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此次申报项目非重复、多头申报;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和法律纠纷;本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和失信记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同时,承诺能够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配合开展调研工作,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考核工作。 特此承诺。                                                      单位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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