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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激发消费潜力,释放市场活力,首批湖南省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评选已启动申报,对评定为省级(含)以上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含文旅)的,将最高奖补50万元。 此次评选的对象为全省所有已开展夜间消费的商圈、街区、商业综合体以及已形成夜间消费集聚形态的文娱体场所、展馆等,包括但不限于购物、餐饮、休闲、健身、娱乐、展览等业态。 根据规定,参与评选的商圈等,必须符合一些相应条件。如夜间消费集聚区有明确四至范围,街区、商圈、商业综合体等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夜间消费集聚区内夜间营业的商户或项目数量不低于70%;夜间消费集聚区入驻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非遗等知名品牌;夜间消费集聚区内营造诚信守法、文明有序、健康绿色的消费环境;所在市州或县市区制定有促进夜间消费的政策文件等。 按照要求,各地申报工作须经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同意,以县(市、区)商务部门为申报主体,各地可择优申报,市商务局将在6月18日前组织初审推荐,月底前将上报省商务厅参加评选。对评定为省级(含)以上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含文旅)的市州省里将给予一定奖补,最高奖补50万元。下月,我市还将启动市级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评选,最高奖补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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