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衡阳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定于2月12日正式启动。主要安排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止。1月1日至2月12日为省级实施期,2月12日至3月31日为政策平移期。自平移期开始,由市级统筹安排、各县市区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具体截止时间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变化及上级资金安排适时调整,以细则或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交易日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同),收货地址应当在湖南省内,不得二次转运到省外。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应为同一人。
三、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
(一)家电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冷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干衣机、洗烘套装)、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挂壁式空调、立柜式空调、中央空调风管机、中央空调多联机、中央空调天花机、厨房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含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壁挂炉、小厨宝、空气能热水器)6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限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限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鼓励优惠叠加。个人消费者可在享受商家、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符合要求的优惠让利叠加后,参与国家补贴。
四、实施参与
总体采用“个人实名认证、立减直补,企业报名参与、先行垫资;平台大数据审核、预把关口,区县审核抽查、上报清算,市级抽审抽查、拨付补贴”的形式进行。
(一)补贴形式。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 APP 、“湘易办” APP进行实名认证后,选择“衡阳市以旧换新”按品类领取“消费券”参与活动。消费者凭券在参与企业购买补贴产品,每件单独结算、单独开票,以“支付立减” 形式享受补贴。活动开放期间,2月12日-3月31日为平移期,每日8:00-23:59:59开放领券,平移期之后每日上午9:00-11:00开放领券。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消费券获券当日(1个自然日)有效,过期需重新领取。个人消费者每人每日每类产品限领券1张,在全活动周期中,每人每类最多可领券3次,但仅核销补贴1次。过期作废和退货均占用个人领取补贴券名额,收回的补贴券金额用于后续投放。消费者需配合区县、参与企业或第三方平台提供活动需要的有关证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合影留存及资料上传等事项,拒绝提供者,不予享受补贴;已经享受补贴,而对缺失资料拒绝佐证的,由参与企业负责追回补贴。
(二)服务平台。省商务厅确认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云闪付)为本次活动实施的服务机构。由选定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开发、完善、提供对补贴产品必要信息进行全链条、闭环采集系统,健全补贴产品备案价格库、 S/N码库、IMEI码库、可疑违规信息库。服务平台要与中央平台实现合理链接、有效兼容,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减少人工数据采集,加强对无产品先预售后到货、移动POS机改变交易地址、微信自媒体视频远程刷卡交易、同一地址多人购买用于非家庭消费、虚假交易、先涨后补、一机多卖、非1级效能、退货不退补、非营业时间交易等异常订单监测、预警、筛查,及时有效地进行拦截、排除和拒绝;要对补贴资格、备案价格、资金核销等各环节、必传资料等信息,实行交叉核验和比对印证,开展每笔交易闭环可溯审核。
(三)经营主体。各县市区负责对参与企业线上报名信息审查,必要时实地核审,完成审核(含信用中国上统一核查等)和公示后,以文件形式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公布后报省商务厅备案。参与企业实行线上报名,信息同步上传至服务平台。
其他有关具体内容见衡阳市实施细则。
衡阳市商务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