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易鸿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衡政人〔20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易鸿斌、肖芳葵、李新祥、张绪伍、吴水根、张衡安、张东坡、刘晓文、曾臻、蒋长富同志任衡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衡阳市版权局)副局长;
李传思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肖春林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规定,按正处级领导职务对待),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定安、于德辉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规定,按正处级领导职务对待);
免去胡新武同志的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海同志的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宋京生同志任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辉同志的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洁同志的衡阳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汪楚纯同志任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邓建华同志任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衡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文华同志任衡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
申惠龙、陈兰林、邓玉生、胡晓明、刘枚武、肖友儒、谢福生、谭绪平、欧阳琴、陈忠明、刘景友同志任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柯俭、王柱生、谭艳林、武亚明、彭桂华同志任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尹建生同志任衡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康国雄、沈骏明、周明阳、晋敦琦、周大可、夏建平、王文华、李欣、许荣华同志任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衡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欧杏同志任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罗仁元同志任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曾义国同志的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菲菲同志任衡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许云生、万韩建、肖军阳同志任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邹庆华同志任衡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主任(排肖军阳之前);
邹学铭同志任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周轻装同志任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万潜平同志任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副主任职务;
张兴二同志任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阳文华同志任衡阳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朝晖、邓启明、唐小忠、向为、尹小平、陈书伟、刘小平、陈中文、温妙莲、蒋仕高、洪庆涛、王宏威、雷福生同志任衡阳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王军波同志任衡阳市地方海事局(船舶局)局长;
邹炜、曹书厚、欧阳早香、吉仕统、谢石中、丁佳生、胡振业同志任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衡阳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何辅韩同志任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衡阳市煤炭管理局)总工程师;
许任明同志任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总会计师;
刘克春、王凌志、程治纲、张柏君、陈书贵、康新生、夏建华、赵芳、史子发同志任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易长春同志任衡阳市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
肖俊、凌巍峰、刘文革、段秋生同志任衡阳市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玉芳同志任衡阳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
宋贫农同志任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曾向国、胡高明、肖章平、颜桥生、邱宁、卢正世、彭素云、胡荣华、罗金华同志任衡阳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金国同志任衡阳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排曾向国之后);
谢肃同志任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贵生、唐学清、李佐军、段菊生同志任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胜利同志任衡阳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智亮同志任衡阳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免去刘华文同志的衡阳市珠晖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