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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演出场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2 08:42来源:艺术科

各县市区文广新(教文体)局、市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议讲话精神,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开展“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教〔2010〕72号)和湖南省文化厅《关于下达2015年“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演出场次的通知》要求,2015年我市将继续开展“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全市各级艺术表演单位将完成省厅下达我市演出任务990场。现将2015年演出场次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各自承担的演出场次任务,明确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文广新(教文体)局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重视与支持,落实演出补贴经费。要进一步加大辖区“演艺惠民”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演出计划、剧(节)目和演出质量、场次及相关资料(视频和演出日志)的审查。各艺术表演单位要向人民群众提供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确保演出质量,完成演出任务,可结合“周末百姓剧场”活动,提升“演艺惠民”知名度和吸引力。

全市“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已列入2015年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年底根据各单位上报演出证明材料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各县、(市),市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在每月28日前将本月演出场次统计表及有关资料上报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科。

联系人:江中华,电话:0734-8869022

附件1:《2015年衡阳市“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演出场次任务指标》

附件2:《2015年衡阳市“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演出回执单》


                          衡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6月1日


附1:

2015年衡阳市“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演出场次任务指标


单   位

场  次

衡南县 (由县花鼓艺术公司承担演出任务)

100

衡阳县 (由县花鼓艺术公司承担演出任务)

100

衡山县 (由县花鼓艺术公司承担演出任务)

100

衡东县 (由县花鼓艺术公司承担演出任务)

100

祁东县 (由县祁剧艺术公司承担演出任务)

100

常宁市 (由市歌舞艺术公司承担演出任务)

100

耒阳市 (由市艺术团承担演出任务)

50

市湘剧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85

市祁剧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85

市衡州花鼓戏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85

市歌舞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85

合计

990


注:南岳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辖区内的“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由市直四个艺术公司在每个辖区内各演出五场,共计一百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