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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醉美衡阳湘黄鸡"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16:52来源: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衡阳市文旅广体局


醉美衡阳湘黄鸡摄影大赛组委会



关于举办"醉美衡阳湘黄鸡"摄影大赛

 


衡阳市将以"衡阳湘黄鸡"评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为新的起点,以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为突破口,全力打造"衡阳湘黄鸡"产业,为此特举办"醉美衡阳湘黄鸡"摄影大赛,通过摄影大赛活动,引起广大民众、主流媒体关注,引发社会舆论热点,提升"衡阳湘黄鸡"区域公用品牌的美誉度和关注度。通过大赛活动征集有关"衡阳湘黄鸡"的精美图像,为加大"衡阳湘黄鸡"对外宣传推广积累影像素材。

   一、组委会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衡阳市文旅广体局

承办单位:衡阳市文化馆

    衡阳市家禽行业协会  

    衡阳市艺术摄影学会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1日-11月15日为作品征集阶段

2020年11月16日-11月30日为作品评选和颁奖阶段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

1、体现衡阳湘黄鸡的民情、民俗、民态以及农耕文化,充分展示衡阳湘黄鸡与大自然的生态之美(自然风光)、人与衡阳湘黄鸡的和谐之美。

2、体现衡阳湘黄鸡的养殖龙头企业,包括种鸡养殖

业、雏鸡孵化企业、商品鸡(蛋)养殖企业。

3、体现衡阳湘黄鸡的饲料生产企业、收购贩运、机械屠宰企业、农贸市场零售门店、特色餐饮门店、电子商户和网络直播销售门店等。

4、体现依靠养殖衡阳湘黄鸡而实现精准脱贫的贫困户。

(二)活动形式

1、组委会组织1-2次集中采风活动,组织自愿参与活动的摄影爱好者来到特定的摄影场地集中拍摄。摄影爱好者可凭组委会颁发的采访拍摄证到指定的摄影场地拍摄(指定拍摄基地由组委会公布),亦可自行联系选定拍摄地点。

2、整个活动过程将联合电视、平面媒体、电台、网络等传媒及时播报整个活动的进程。

四、活动要求

相机、平板、手机(800万像素以上)拍摄作品均可参赛,且取材于衡阳市的七县五区辖区内。

作品仅可作宽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也可合成、控补、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

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件作品须写明作品标题,并附简要文字说明,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可用于主办方组织实施的相关公益或商业宣传、展览以及印成画册和出版物,不再另付稿费,并且在使用参赛作品前可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凡投稿参赛者均视同承认此规则

4、参赛作品具独立版权,参赛后发生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所有问题由参赛者承担。如赛后发生剽窃、侵权问题、主办方除追缴奖金外,还将向责任方索赔经济和名誉损失费用。

5、所有参赛者均属自愿、应在采风各项活动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发生不测,主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风格体裁不限,创意类和纪实类都行,彩色黑白均可(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已在其他摄影赛获奖或入选的作品亦可参赛,组照4-8张按一幅。

2、网络投稿:

⑴作者须在参赛报名表上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漏投稿人非公开信息。

⑵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文件量不大于3M,每幅作品均需填写简短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作者姓名、作者联系电话)。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作品不能参评的,由投稿者负责。

3、入围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创意类作品不作上述要求)

4、投稿邮箱:513094677@qq.com  117843632@qq.com

六、奖项设置

(一)专业相机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60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或等值奖品,颁发获奖证书。

同一作者入选作品的数量不限,但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能重复。

(二)手机摄影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6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4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奖30名:奖金100元或等值奖品,颁发获奖证书。


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大赛组委会。



醉美衡阳湘黄鸡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