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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外职业(技工)院校来衡招生备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09:44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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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规范中职招生行为,现将2024年市外职业(技工)院校来衡招生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时间及地点

1.备案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备案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34号衡阳市教育局308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伟峰,0734-8811457。

二、备案基本条件

1.来衡阳招生的职业(技工)院校必须是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已完成备案,并有跨市州招生计划的院校。

2.民办职业院校年度年检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内年检须为"合格"等级或以上。

3.来衡阳招生的职业(技工)院校办学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要求的"校园建设(含校园生均和校舍生均)、教师配备、仪器设备、图书配备"四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

4.职业(技工)院校招生专业有2021年、2022年、2023年三个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成绩。

5.来衡阳招生的备案招生人员须为学校正式教师。

三、备案资料

1.2023年市外职业(技工)院校来衡阳招生审核备案表(见附件);

2.诚信招生承诺书(见附件);

3.2023年衡阳市生源信息表(见附件);

4.单位法人代表证及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非营利性)或营业登记证(营利性)复印件;

7.单位介绍信及招生人员社保资料复印件(备案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资料);

8.市州教育局2021年、2022年、2023年年检通报复印件(民办学校);

9.办学条件达标的佐证材料(民办学校);

10.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个年度的办学质量报告(加盖所在市州教育局公章)

11.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公示文件;

12.2024年招生宣传资料(经所在地教育局审核盖章)。

温馨提示:上述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通过备案并经核准后的市外招生学校纳入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与我市职业院校同步开展网上录取,未按要求进行网上录取的学校,视为弃录;2023年通过备案并纳入我市招生平台统一管理的学校未在衡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系统录取而私下招生录取的学校,取消在我市招生资格;逾期未备案核准招生计划的市外学校,严禁在衡阳市辖区内初中生源学校招生。

2.允许备案的招生人员(1-2名)在我市开展招生工作,备案学校委托非备案人员在我市招生的,一经发现,取消在我市招生资格。

3.为便于工作开展,通过备案的学校请加入"2024年衡阳市跨地区中职招生"临时微信工作群。

4.凡在本年度发现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将取消包括本年度在内的三年备案资格。

5.备案须以现场递交的纸质资料为准,同时,需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文件夹名统一为"xx学校在衡阳招生备案资料")报送备案资料电子文档一份,报送邮箱:415134655@qq.com,不受理仅电子文档形式的备案。

6.本备案公告仅对2024年度有效。

附件:

1.《诚信招生承诺书》

2.《2024年市外职业(技工)院校来衡阳招生审核备案表》

3.  《2023年衡阳市生源信息表》

衡阳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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