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两区一园”安监局、相关企业:
现将《衡阳市开展职业卫生大检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5日
衡阳市开展职业卫生大检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要求,结合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特点,进一步防范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市局决定从7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7年7月至12月。
二、检查方式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1、专项执法开展情况。
一是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执法开展情况。检查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衡阳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衡安监函﹝2017﹞18 号)要求开展工作并落实。
二是水泥行业专项执法开展情况。检查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衡阳市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衡安监函﹝2017﹞28 号)要求开展工作并落实。
2、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一是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检查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衡阳市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等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衡安监〔2016〕43号)要求开展工作并落实。
二是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检查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监函﹝2017﹞27 号) 要求开展工作并落实。
三是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检查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相关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的通知》(衡安监函﹝2017﹞16 号) 要求开展工作并落实。
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推进情况。
检查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通知》(衡安监﹝2017﹞30号)要求开展工作并落实。
4、检测申报工作推进情况。
检查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衡安监﹝2017﹞31号)要求开展工作并落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两区一园”安监局要充分认识这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做好部署。
2、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两区一园”安监局要强化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督促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3、严格执法。各县市区、“两区一园”安监局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没有整改到位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办,市安监局将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存在严重的职业病危害、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实施停产整顿或提请相关人民主政府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