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两区一园”安监局,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17﹞50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了《衡阳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衡阳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有效手段。2016年7月2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的前置行政审批事项,但仍然要求建设项目必须履行“三同时”工作。为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主体责任,强化前期预防,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17﹞50号)要求,加强我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2014年1月1日以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检查上述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检查时间
(一)企业自查。5月15-25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有关要求开展自查,对自查过程中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建设项目,应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认真填报《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表》(见附件1)并报辖区安监局。?
(二)县市区核查。5月26日-6月6日,各县市区、“两区一园”安监局要密切联系同级发改、经信等部门及政府重点办,掌握辖区内建设项目情况,通过检查执法督促建设单位自查自改,并对建设单位上报的《整改计划表》进行核实。要填报《未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科。?
(三)执法推进。自6月份,各单位要根据核查情况开展执法活动,对未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企业要求补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并下达相关执法文书。限期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市局不定期对相关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进行抽查,并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把专项执法检查的要求宣传到每一个建设单位,责令企业限期自查自改。原则上2014年1月1日以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都应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以已经投入运行为由,逃避应履行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法定义务。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县市区、“两区一园”安监局要制定好工作方案并及时上网公布,广泛宣传,发动用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及广大劳动者积极参与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支持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不按规定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违法行为。
(三)认真检查,严格执法。这项工作是省局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检查不得走过场。对未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且在限期内不整改的,以及在本次自查工作中隐瞒不报的,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对整改不力或不按规定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各单位要在9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将执法检查情况报送市局职业卫生科。联系人及电话:罗功林,8869116,汇总表和执法检查情况报送至QQ:910888059。
附件:1.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表
2.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1
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表(企业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分管负责人 | “三同时”履行情况 | 竣工投入生产时间 | 未履行“三同时”工作原因 |
预评报告是否编制 | 设计专篇是否编制 | 控评报告是否编制并验收 |
姓名 | 手机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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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建设项目名称以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名称为准;
2、“三同时”履行情况,在对应的栏目里划勾(√)
附件2
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安监部门填报)
填报单位 :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分管负责人 | “三同时”履行情况 | 竣工投入生产时间 | 未履行“三同时”工作原因 | 整改措施 |
预评报告是否编制 | 设计专篇是否编制 | 控评报告是否编制并验收 |
姓名 | 手机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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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建设项目名称以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名称为准;
2、“三同时”履行情况,在对应的栏目里划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