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1日,常宁市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安排部署会,市经科信局等32个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会,市政府副县级干部胡鑫出席并讲话。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突出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定于6月15日在常宁市政广场进行“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开展“1331”工作,即:参加咨询日的单位必须有1个单位分管负责人,至少3块有关安全的展板或专栏,3名工作人员,不少于1000份涉及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小知识等资料。
常宁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评比考核小组对各单位的情况进行现场考评,评出一、二、三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胡鑫要求各参与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按照活动的统一要求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充分体现出本单位的精神风貌;现场活动要精心准备,人员着装整齐,仪态高雅,解答精准,资料做到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安全宣传活动要延升,要按照安全生产宣传“七进”的要求,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让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人心。(通讯员:曾文军、秦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