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安委会,“两区一园”安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1—1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直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 事故统计直报情况
1. 从报送事故数据看,我市1-12月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4起,死亡95人,受伤120人(其中重伤9人)。
2. 从事故级别看, 1-12月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皆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3. 从管理分类看,工矿商贸领域直报各类事故24起、死亡25人(其中:煤矿1起、死亡1人;金属非金属矿山3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4起、死亡4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2起、死亡2人;冶金机械8行业2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12起[注:11月份核销一起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13人);道路交通行业106起、死亡48人;铁路运输行业24起、死亡22人。
4.从事故地区看, 15个县市区、园区1-12月份共录入事故154起,死亡95人,其中:衡山县36起8人,常宁市18起14人,衡阳县16起15人,衡南县14起11人,蒸湘区14起5人,雁峰区11起5人,衡东县10起9人,祁东县10起8人,耒阳市9起9人,石鼓区7起3人,松木经开区5起4人,珠晖区3起3人,高新技术开发区1起1人,南岳区、白沙工业园无事故。
(注:因统计口径变化,2016年数据不做同比,事故总量不作考核,本通报中事故情况供各级及有关部门掌握)
二、事故直报工作存在的主要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县市区局没有按要求对生产经营性事故进行直报录入,特别是铁路交通事故存在缺报情况,祁东县安监局10月、11月共3起铁路交通事故未录入上报。二是各县市区事故数据与其他地市县市区相比偏小,影响下年度事故考核指标基数,从月底补录的事故来看,大部分是与属地交警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衔接不够。三是事故录入不严谨,发生非生产经营性事故未初步核实事故性质,盲目录入,造成事故核销随意性大,核销材料难以齐全,如祁东县、衡山县、常宁市、珠晖区都存在这种情况。四是部分信息统计工作人员工作拖拉,责任心不强,对工作应付了事,不及时跟进事故情况,祁东县、雁峰区接到事故信息录入进直报系统后不及时进行上报,造成事故数据不全。珠晖区在进行事故补报过程中,忽视事故性质随意上报,为事故直报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五是直报工作人员疏于学习,业务不熟练,在操作过程中出现较多错误,在事故的直报录入中,祁东县、衡南县、衡阳县、石鼓区、常宁市、耒阳市存在事故类型、管理分类不准确的现象。祁东县、衡阳县、蒸湘区、石鼓区、雁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在制作报表中未进行表内计算,造成数据空白。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企业生产经营节奏明显加快,赶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受大风雾霾和雨雪冰冻等季节性灾害天气的影响,事故发生几率增大。春节期间,群众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等处于繁忙时期,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检查,抓好冬季和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节日期间运输安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针对春运期间客流特点,全力抓好“人、车、站、路”四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针对冬季和节日特点,加强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活动的审批,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要加强对水、电、油、气等供应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进行安全检修、检测,确保安全生产、群众生活正常。
(三)着力加强应急防范工作,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冬季大风、大雾、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2016年1-12月衡阳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1-3
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事故直报 通报
抄送:周农、周海兵、何录春、胡水龙、张六生、省安委办、省安监局、省局信息调度中心、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
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