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安委会,“两区一园”安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直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 事故统计直报情况
1. 从报送事故数据看,我市1-10月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3起,死亡56人,受伤90人(其中重伤3人)。
2. 从事故级别看, 1-10月份未发生重大、较大事故,皆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3. 从管理分类看,工矿商贸领域直报各类事故21起、死亡21人(其中:煤矿1起、死亡1人;金属非金属矿山3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3起、死亡3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2起、死亡2人;冶金机械8行业2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10起,死亡10人);道路交通行业56起、死亡20人;铁路运输行业16起、死亡14人。
4.从事故地区看, 15个县市区、园区1-10月份共录入事故113起,衡山县28起,蒸湘区13起,衡南县12起,祁东县、常宁市属10起,雁峰区、衡阳县、衡东县各8起,石鼓区、耒阳市各5起,松木经开区4起,珠晖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各1起,南岳区、白沙工业园无事故。
(注:因统计口径变化,2016年数据不做同比,事故总量不作考核,本通报中事故情况供各级及有关部门掌握)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继续做好事故直报系统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直报工作,严格按照事故直报系统的上报规程,转变观念、打消顾虑,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省局一直强调今年事故总量不考核、不同比,且印发考核办法中仅考核较大及以上事故,今年的事故统计总量直接关系到明年事故指标考核同比,请各单位迅速查漏补缺,该补录的立即补录,做到生产安全事故应报尽报。
二是筑牢三道防线。重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是安全生产三道防线。首先要地毯式的排查,重大风险源在那里,做到心里有数。省里出台了指导意见,市安委已经制定了全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各个县市区和园区要立即制定相应的方案,扎实开展网格化地毯式的排查。通过细致的排查,将这些风险暴露出来,标识出来,管理起来。企业要切实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起来。一方面强化事前防控,一方面强化应急救援。通过这三道防线,切实防控重特大事故,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三是深入开展“三大行动”和“百日大整治”。“6.26”事故以后,省、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都延续到年底。对三大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全市“百日大整治”方案,拉条挂账,开展集中整治、集中督查、集中督办。市安委办在四季度将开展新一轮的督查,推动“三大行动”和“百日大整治”继续深入,取得实效。
四是做好年度考核相关工作。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省安委办近日针对“国考”专门下文,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并对之前下发的市县安全生产考核细则作出调整,与国考保持一致。市安委办牵头,逐条逐项梳理2016年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考核细则》找差距,查漏补遗,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努力补齐短板,确保国家考核事项在我市无空档、无盲区,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在基层和企业得到响应和贯彻。
附件:2016年1-10月衡阳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1-3
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抄送:周农、周海兵、段志刚、胡水龙、张六生、省安委办、省安监局、省局信息调度中心、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