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集中培训 |
来源:衡阳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7-08 |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分别于2021年9月1日和7月15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市局本级及局属有关单位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两法”的理解,促进执法人员主动适应“两法”的执法规范要求,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为期两天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集中培训,培训分别由市应急管理局一级调研员欧阳早香、副局长胡振业、政治部主任谭晓余主持,局领导、相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此次培训。

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负责人为大家培训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多角度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详细讲解。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负责人为大家培训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主要内容,以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为视角,从明确行政处罚定义、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等十个方面,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主要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从行政处罚法修订的基本考虑、行政处罚法的修改内容两大方面进行深入解读。从修订的十个重大变化角度切入,将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具体的案例,对新旧法进行详细的对比和分析。让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了更全面、更立体的理解。
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特点亮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版涉及安全生产的16宗罪及释义,以及如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作了全面讲解。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近年来国内各行业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指出问题、剖析原因,阐明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本次学法用法培训会议,使全局固牢树立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意识并且加强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工作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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